近日,浙江水利廳發布關于開展農村水電站生態流量下瀉檢查的通知,原文如下:
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村水電站
生態流量下泄檢查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切實抓好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審計整改,消除農村水電站對生態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維護河流生態系統健康,我廳決定組織開展農村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情況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內容
本次檢查范圍包括全省2003年9月之后審批的各類農村水電工程。
檢查內容包括:
1.已建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設施是否可正常使用;
2.根據《浙江省水電管理中心關于督促做好農村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工作的緊急通知》(浙水電管〔2017〕28號),自2017年8月至今,水電站生態流量是否按批復要求下泄到位;
3.生態流量下泄監測方式(視頻監視、臺賬記錄、監測設施計量等);
4.生態流量下泄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檢查方式
農村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檢查以現場檢查、臺賬記錄查詢等為主,采取水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情況進行檢查,省、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抽查。
三、時間安排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7月10日前完成檢查,將檢查報告以文件形式上報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并抄送省水利廳。各市匯總轄區內各縣(市、區)檢查報告并結合抽查情況,形成市級檢查報告,于7月17日前以文件形式上報省水利廳(同時發送電子稿)。我廳結合各市、縣(市、區)檢查報告視情況開展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農村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不到位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深刻認識此次檢查的重要意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檢查工作,認真撰寫檢查報告,深入分析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二)各單位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生態流量未下泄到位的水電站進行當場反饋,提出限時整改意見,并做好監督跟蹤落實工作。
(三)今后,各地要對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情況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聯 系 人:施銀士,聯系電話:0571-8782655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