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負責處理申請的巴西環境與自然資源研究所 (IBAMA) 的文件,法國電力可再生能源公司正在考慮將 21 兆瓦風力渦輪機作為這五個項目的首選技術,其中最小的項目的發電容量為 1,596 兆瓦。
擬議的海上風電場位于塞阿拉州 (1)、皮奧伊州 (1) 和南里奧格蘭德州 (3)。 EDF 與 Internacional Energias Renováveis 共同開發的項目位于北里奧格蘭德州。
這家法國全球可再生能源開發商計劃在塞阿拉州和皮奧伊州各建設一座 2,016 兆瓦的海上風電場。在南里奧格蘭德州,該公司計劃建設三座海上風電場,裝機容量分別為 1,596 兆瓦、1,659 兆瓦和 3,024 兆瓦。
所有五個項目的風力渦輪機容量均為每臺 21 兆瓦,但 IBAMA 在網上提供的文件中并未透露型號和制造商。
北里奧格蘭德州聯合項目計劃使用的機型是 GE Vernova 的 Haliade-X,容量為 12 兆瓦。
對于該項目,早在 2021 年就提交了環境調查申請,EDF Renewables 和國際能源創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與北里奧格蘭德州政府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 (MoU)。根據該諒解備忘錄,政府和開發商同意開展相互合作與交流行動,旨在發展該州的海上風電項目和綠色氫氣生產。
2022 年,法國電力可再生能源公司與負責阿蘇港開發的Prumo Logística 公司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以探索在北弗魯米嫩塞地區開發海上風電基礎設施。
根據2022年的消息,該協議預計將使用阿蘇港作為安裝和調試海上風電港口,以及生產綠色氫氣的可再生能源中心。
巴西尚未建設首個海上風電場(這可能是SENAI 可再生能源創新研究所的一個 22 兆瓦試點項目),但從 IBAMA 迄今收到的申請數量來看,業界似乎對在巴西海域開發和運營風電場非常感興趣。
IBAMA 提交的環境調查申請清單(最新更新于 12 月 10 日)顯示,目前有 103 個項目正在接受這部分許可,潛在裝機容量達 244.6 吉瓦。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擬建項目的地點重疊。
巴西聯邦目前正在制定海上風電場建設和運營的許可流程和法規。
本月,巴西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規范海上風電許可、開發和運營。該法案還包括允許對煤炭和天然氣發電廠進行補貼的條款,但總統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他需要簽署該法案才能將其頒布成法)預計將否決增加對化石能源的補貼。
該法規將適用于位于巴西海岸的所有項目,包括領海、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EEZ)。
根據新出臺的法律,海上風電開發權可以通過授權或特許的方式授予。
在授權程序中,政府根據利益相關方的要求確定區域并組織公開招標。在特許經營程序中,政府確定相關政府機構確定的區域并通過公開招標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