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這些新型主體的創新發展,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了《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了新型主體的特征、功能與類型,將其分為單一技術類和資源聚合類,并鼓勵通過資源聚合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
同時,意見也明確了新型主體在電力市場中的地位,要求優化市場注冊和準入要求,鼓勵以資源聚合形式參與電力市場,并不斷完善適應新型主體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此外,意見還強調持續強化新型主體的調度運行,支持因地制宜實施技術標準、接入方式等,加快推動新型主體可觀、可測、可控、可調。
該意見的出臺,將為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動電力系統從“源隨荷動”向“源網荷儲”協同互動轉型,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就地就近消納,為培育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提供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