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申報企業標準和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妥善回收處理,我部會同財政部研究編制了《關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申報企業標準和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cn/),在“意見征集”欄目或首頁搜索欄輸入本通知名稱檢索查閱。
相關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部,意見電子版發送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王欣
電話:(010)65645780、65645787(傳真)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編:100006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9日
關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
申報企業標準和條件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激勵優質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做大做強,有效提升資源環境效益,現就申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企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標準和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應當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符合各省(區、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申報資金當年及上一年度具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二是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等相關要求。申報資金上一年度截至申報資金當月,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沒有因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被降低環保信用等級、不存在專項資金申報使用或生態環保方面未查明的問題;三是申報
資金上一年度已按要求上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處理種類和數量,并將所有數據上傳至國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信息管理系統;四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數量滿足要求,即:
2025年,上一年度廢棄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氣調節器、微型計算機等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50萬臺(套)。
2026年1月1日起,上一年度位于西部地區的處理企業上述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90萬臺(套),其他地區上述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 100 萬臺(套)。
以上所指的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規格及其數量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暫行指南(2024 年版)》進行審核確認。
二、有關要求
處理企業在按照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專項資金申報要求進行申報的同時,應提供滿足上述標準和條件的基礎數據等佐證材料。各省(區、市)財政部門聯合同級生態環境部門上報的資金申報材料中應包括滿足上述標準和條件的申報企業名單,以及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核確認的相關企業上一年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種類、數量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許可核定回收處理產能實際運行負荷率等情況說明和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