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云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2025年云南電網優先發電計劃安排的通知,優先發電計劃應在云南電力交易平臺登記備案,納入中長期合同管理,具備條件的相關發電企業應通過交易平臺及時確認。優先發電計劃月結月清,原則上不進行滾動調整。
根據“十四五”云電送粵、云電送桂框架協議,2025年云南省西電東送計劃電量按協議計劃電量1452億千瓦時安排。同時,根據云電送粵框架協議關于“點對網”和“網對網”總協議電量統籌完成的機制,“點對網”電廠送電計劃按768億千瓦時預安排,剩余電量由“網對網”部分保障完成(約684億千瓦時)。
分時段結算或南方區域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時,西電東送按照分時曲線安排。云南電網公司將“網對網”西電東送總計劃曲線、優先發電保障居民農業優先用電及電網代理購電用戶用電后的剩余電量曲線提交至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原文第二部分明確的順序和比例分配給相關市場化電廠。
詳情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5年云南電網優先發電計劃安排的通知
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云南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云發〔2016〕1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發改運行〔2019〕144號)以及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建設等有關要求,現將2025年云南電網優先發電計劃安排通知如下:
一、保障居民、農業等用電的優先發電計劃
(一)2004年1月1日前投產的并網運行水電廠發電量。漫灣、大朝山、魯布革、以禮河、西洱河、綠水河、大寨、碩多崗、徐村、六郎洞、老虎山、柴石灘、響水、向陽等14座水電廠,裝機481萬千瓦,發電量預計184億千瓦時。
(二)保障當地電力供應的地調調度的并網運行中小水電發電量。地調調度的并網運行中小水電電量納入優先發電計劃,發電量預計135億千瓦時。保山、文山、怒江、迪慶、德宏、麗江和臨滄(滄源、永德、鎮康)等7個州(市)的110千伏電壓等級并網水電廠在2025年7月1日之前自主參與市場,7月1日起須全部參與市場,參與市場后同等參與承接中小水電西電東送電量。在2025年7月1日前未自主參與市場的,納入優先發電計劃電量,上網電量按照當月清潔能源市場月度偏差電量基準價結算。
(三)存量風電和光伏電廠汛期上網電量。根據省內居民電能替代政策全年統籌平衡,除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電〔2020〕153號)及后續有關文件規劃建設的風電和光伏電廠外,原有存量風電和光伏電廠汛期(6—10月)全部上網電量執行云南省城鄉居民生活用能電能替代政策。
(四)金下電站留存電量。金沙江下游三峽集團溪洛渡、烏東德、白鶴灘電站枯平期留存電量優先用于保障云南省內居民、農業等用電,上網電量預計154億千瓦時。
二、西電東送計劃安排
根據“十四五”云電送粵、云電送桂框架協議,2025年云南省西電東送計劃電量按協議計劃電量1452億千瓦時安排。同時,根據云電送粵框架協議關于“點對網”和“網對網”總協議電量統籌完成的機制,“點對網”電廠送電計劃按768億千瓦時預安排,剩余電量由“網對網”部分保障完成(約684億千瓦時)。西電東送按如下順序和原則進行保障:
(一)溪洛渡右岸、瀾滄江上游、烏東德電站等“點對網”送電量(768億千瓦時)。溪洛渡右岸電站送廣東電量約251億千瓦時;華能瀾滄江上游電站送廣東電量200億千瓦時;烏東德電站送廣東電量198億千瓦時、送廣西電量119億千瓦時。
(二)優先發電保障居民、農業用戶等用電后的剩余電量。優先發電量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等優先用電后,剩余電量作為云南電網公司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電量來源;若仍有剩余電量,由云南電網公司代理用于保障西電東送。
(三)火電西電東送電量(170億千瓦時)。按照《云南省燃煤發電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為應對來水波動確保西電東送框架協議的可靠執行,全年安排煙煤無煙煤機組西電東送電量170億千瓦時(褐煤機組暫不安排)。電量在全年總量不變的基礎上可滾動調整安排,月度計劃按照各火電企業可調裝機容量(陽宗海電廠、宣威電廠為60萬千瓦,其他電廠為額定裝機容量)等比例安排。各火電企業月度計劃電量按照各時段均等分配原則分解到具體時段,形成月度分時計劃電量曲線,其中當時段上火電企業應分配的月度計劃電量大于全部市場化電廠可分配的“網對網”西電計劃電量時,按照取小值確定火電應分配的西電計劃電量。
(四)中小水電西電東送電量(52.4億千瓦時)
1.為繼續推進中緬友好合作,安排太平江一級電廠西電東送電量2億千瓦時,汛期各月平均安排;安排瑞麗江一級電廠西電東送電量1.5億千瓦時,汛期各月平均安排。
2.為增強地區電網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對具有年調節及以上能力水庫的220千伏及以下水電廠,安排西電東送電量10.1億千瓦時。其中,龍江電廠2.6億千瓦時、馬鹿塘電廠3.0億千瓦時、普西橋電廠2.1億千瓦時、泗南江電廠2.3億千瓦時、小中甸電廠0.1億千瓦時,枯平期電量占比60%,汛期電量占比40%,各月平均安排。
3.為繼續鞏固深化云南廣東兩省交流合作,安排廣東水電云南投資有限公司(馬堵山電站、南沙電站、和諧電站、新寨電站)西電東送電量7.79億千瓦時,其中枯平期各月0.33億千瓦時,汛期各月1.09億千瓦時;安排臨滄粵電能源有限公司(南捧河三級電站)西電東送電量1億千瓦時,其中枯平期各月0.04億千瓦時,汛期各月0.14億千瓦時。
4.為持續改善中小水電經營狀況,安排2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市場化中小水電西電東送電量30億千瓦時,汛期各月平均安排,各市場化中小水電廠按裝機容量等比例承接。
(五)500千伏水電廠西電東送電量(約461.62億千瓦時)。當月西電東送電量依次扣減上述各部分電量后的剩余電量,綜合考慮電站建設成本、大型水電移民安置長效補償機制支出、“兩庫”(小灣、糯扎渡)年調節補償等因素,按比例分配至華能瀾滄江公司(小灣、糯扎渡、景洪、功果橋、龍開口)297.77億千瓦時(64.51%),華電云南發電有限公司(梨園、阿海、魯地拉)91.9億千瓦時(19.91%),大唐觀音巖電廠34.95億千瓦時(7.57%),金安橋電廠26.59億千瓦時(5.76%),大盈江四級電廠8.17億千瓦時(1.77%),太平江一級電廠2.24億千瓦時(0.49%)。同一集團電廠間的計劃電量可靈活調整。為落實國家優先發電規模計劃及政府間框架協議、做好云電送粵優先發電規模計劃責任機制銜接,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每月根據優先發電計劃實際執行情況和西電東送實際送電情況對上述電量進行事后等比例調整,保持年度分配比例不變,電廠當月調整后的分配電量未完成部分不進行滾動。
三、有關要求
(一)2004年1月1日前投產的并網運行水電廠發電量、地調調度的并網運行電廠的發電量、風電和光伏電廠發電量、三峽集團留存電量、優先發電平衡西電東送電量、西電東送月度計劃的月前預測、實際執行等信息由云南電網公司按月披露,作為省內市場運行的邊界條件。
(二)優先發電計劃應在云南電力交易平臺登記備案,納入中長期合同管理,具備條件的相關發電企業應通過交易平臺及時確認。優先發電計劃月結月清,原則上不進行滾動調整。
(三)為保障西電東送框架協議電量有效落實,安全校核如涉及電廠西電東送優先電量的,不進行安全校核削減,繼續由相應電廠承擔保障責任。
(四)請云南電網公司按“點對網”、“網對網”完成西電東送計劃的原則,做好西電東送月度送電的安排和執行。
(五)分時段結算或南方區域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時,西電東送按照分時曲線安排。云南電網公司將“網對網”西電東送總計劃曲線、優先發電保障居民農業優先用電及電網代理購電用戶用電后的剩余電量曲線提交至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按照原文第二部分明確的順序和比例分配給相關市場化電廠。
(六)請云南電網公司、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按月將優先發電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省能源局。
(七)若國家和省內相關政策調整,區域市場建設邊界影響,或電力供需形勢發生較大變化,需對優先發電計劃進行調整時,另行通知。
附件:2025年西電東送協議計劃分月電量預分配表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