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關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用電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工商業兩部制電價,并按規定免收容(需)量電費。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應單獨立戶裝表計量,暫未實現單獨計量的,供用雙方可通過約定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計價計費。
詳情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24〕577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地方電網: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四川省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工作要求,降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成本,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現將我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價格政策
我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用電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工商業兩部制電價,并按規定免收容(需)量電費。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應單獨立戶裝表計量,暫未實現單獨計量的,供用雙方可通過約定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計價計費。
二、認定及辦理程序
(一)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對轄區內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全面梳理,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確認表(見附件,下同)抄送當地電網企業,電網企業根據確認表自次月起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選擇執行工商業電價的用戶,需向電網企業提出申請。已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且選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的用戶,需按我省電力市場交易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市等相關手續。
(二)新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辦理新增的用戶需提供市級或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核準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確認表,向所在區域電網企業申請辦理有關用電手續,電網企業按規定實地勘察核定后,為用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并在業務辦結之日起按相關電價政策執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涉及轉供的,轉供電主體應主動配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三、相關要求
市(州)發展改革委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指導電網企業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確保電價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電網企業要加強宣傳,單獨歸集、統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電情況。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確認表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