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內容指出,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鼓勵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集中布局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在油田、氣田、采煤沉陷區等受損非耕地區,可因地制宜布局風電、光伏發電;在中東部土地資源緊張地區,考慮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宜重點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中的優先保護單元,審慎布局大規模風電、光伏發電。
內容還指出,進一步完善項目分類管理。總裝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第三條(一)(二)(三)中環境敏感區的陸域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陸域集中光伏電站(總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電壓等級不小于10千伏)、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及其他風電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其他光伏發電項目,應填報登記表;利用建筑物表面建設或居民家用的光伏發電依法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屬綜合能源開發性質的項目,應按涉及行業最高分類級別統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進一步完善項目分級審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建議由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其中裝機容量50萬千瓦及以上的項目建議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新建裝機容量200萬千瓦及以上的項目由生態環境部審批。
強化單個項目整體性評價。統籌考慮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與進場道路、場內道路、送出線路和升壓站(變電站)等配套工程,可統一進行立項、統一開展可研,相關建設內容整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一并“打捆”報送審批,分別明確相應建設項目的環保措施要求和建設單位的環保責任。
開展綠色風電、綠色光伏發電專項研究。鼓勵相關部門和企業加大在陸域風電、光伏發電生態環境影響、保護關鍵技術、 監測手段等方面的科研投入,進一步弄清風電、光伏發電開發生態環境影響的途徑、機理以及長期累積性效應,為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布局提供基礎支撐,降低潛在生態環境風險。
生態保護紅線及各類自然保護地內已建陸域風電、 光伏發電項目按照現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管理,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嚴禁擴大現有規模與范圍,項目到期退役后由發電企業負責做好生態修復。
公告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保護,我部組織起草了《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版材料請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8日。
聯系人:環評司 黃濱
電話:(010)65646219
傳真:(010)65646186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郵編:100006)
聯系人: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溫靜雅
電話:(010)84757017
傳真:(010)84918954
附件:
2.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3.《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