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有關要求,加強電力市場行為監管,維護電力市場交易秩序,促進和規范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部層級以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專項監管。此次監管重點圍繞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組織和執行、輸電通道調度運行和清潔能源消納、市場運營機構履行主體責任、電能交易合同簽訂和調整、電費結算、市場交易信息披露和報送等6個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