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推進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發揮各類儲能在電力系統中的調節作用。
同時文件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氫能開發利用以及儲能、節約能源等領域基礎性、關鍵性和前沿性重大技術、裝備及相關新材料的研究、開發、示范、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發展。
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供電企業、售電企業、相關電力用戶和使用自備電廠供電的企業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責任。
另外,文件明確國家推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勵發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補、多能聯供綜合能源服務,提高終端能源消費清潔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
原文如下:
能源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意見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公布,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cn)或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flk.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郵編:100805。信封上請注明能源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