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2021-2030年核設施與放射性廢物管理發展方案》提出,該國的長壽命放射性廢物將在臨時儲存設施中存放,直至其運營期結束,屆時將在地質處置設施(GDF)中進行最終處置。這座處置庫——一個特別設計的位于地下數百米深處的結構——預計將于206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立陶宛的放射性廢物和乏燃料主要來自2009年停止運營的伊格納利納核電站,以及醫療、工業和研究領域。
目前,乏燃料和長壽命放射性廢物被儲存在臨時地上儲存庫中,這些儲存庫的設計壽命至少為50年。在儲存設施運營期結束時,經過最終處理的長壽命放射性廢物必須轉移到深層處置庫中。
目前,該項目正處于初始階段——即深埋處置庫選址的研究階段。
為了選擇深埋處置庫的地點,所有潛在區域都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制定的三項一般要求標準進行評估:長期安全性;技術適宜性和運行安全性;社會經濟、政治和環境條件。
最初確定了110個可能的設施選址。然而,在評估了獨立研究的結果后,發現根據一系列不適宜(拒絕)標準,應排除33個地點。其中,31個地點不符合地下水、礦藏和決定GDF穩定性的氦異常存在的標準。另外兩個地點也根據社會經濟標準(基于領土規劃和環境標準)被排除。迄今為止,已有77個潛在地點被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