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國家能源集團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源電力”或“公司”)發布《關于與松滋市人民政府簽署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合作協議的公告》。
具體公告如下:
公告披露,為踐行國家“雙碳”戰略,發揮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各自優勢,共同推動松滋市域內新能源項目發展,2024年7月20日,松滋市人民政府與長源電力簽署了《國能長源松滋市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在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域內合作開發建設的新能源項目總裝機規模不少于150萬千瓦(其中風電不少于65萬千瓦),項目總投資約70億元。
長源電力表示,本協議的簽署有利于公司在松滋市域內加快開發建設新能源項目,進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裝機比重,優化電源結構。本協議的簽署對公司當期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不構成重大影響。
長源電力稱,2023年底公司新能源裝機已達157萬千瓦(相比2020年增加138.1萬千瓦),并已形成“儲備一批、開發一批、建設一批”的滾動接續態勢和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末公司新能源裝機將超過4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