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桓仁等23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4〕44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桓仁等23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專委〔2024〕7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安徽金寨上庫壩、金寨下庫壩,福建永泰上庫壩、永泰下庫壩,四川多諾、蘇洼龍等6座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遼寧桓仁、回龍山、太平哨,福建安砂,湖北小漩,湖南東坪,廣西洞巴,四川春堂壩、官帽舟、溪洛渡、仙女堡、映秀灣、漁子溪、耿達,云南景洪,甘肅東水峽等16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新疆柯賽依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二、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有效落實企業大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完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強化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做好大壩安全檢查、維護和監測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水平。
三、請你中心督促指導換證注冊仍為乙級的新疆柯賽依水電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注冊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問題限期、高質量整改到位。
四、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嚴格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要求,抓緊建立大壩安全在線監控系統、實現大壩安全在線監控功能,按要求限期制定、修訂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備案。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