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文件提出,探索穿透式監管方式,深入監管新能源接網困難、儲能調用不合理等問題,深化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問題糾治,加強電網工程建設運營事中事后監管。
就儲能板塊而言,調用不合理已成為國家能源局重點監管的問題。儲能設施為何會出現調用不合理的現象?又該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呢?
用能結構變革仍在推進,儲能設施實際調用少。
新能源配儲從政策層面來說,是具有前瞻性的,但從產業實際發展的情況來看,儲能行業規模跟新能源建設規模是綁定的,二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新能源的擴張與應用帶來了儲能需求,而儲能發展也反過來進一步推動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
但就我國目前能源結構來看,新能源還遠遠沒有成為我國能源主力,而在配儲的政策要求下,大量儲能設施配套新能源拔地而起,從電網角度出發,日常調用傳統電力配合少量新能源已足夠滿足需求,因而對于新能源配套建設的儲能設施調用極少,甚至無調用。
同時由于配儲要求,儲能單元的成本完全由新能源業主方承擔,出于經濟性考慮,配儲選擇并不是基于自身儲能需求,因此儲能單元質量與水平參差不齊,不穩定的儲能設施導致電網為保證安全穩定運行不敢輕易調用此類儲能單元,進一步加劇了調用不合理問題。
應用導向,發揮儲能設施應有能力,成主要目標。
新能源代替傳統能源,是能源變革,時代前進的必然趨勢,因此,儲能的建設,從最早期的前瞻性要求,會逐步轉變為科學規劃的市場自發行為,而儲能技術與設施的選擇,也會由匹配政策要求變為實際應用需求,配儲導向會發生良性變化。
儲能本就是作為新能源持續出力的配套保障手段,而在國家大力發展新能源,能源結構變革加速推進的大背景下,新能源作為我國能源主力只是時間問題。
因此,在新能源建設規模逐步擴大,成為能源供應主力后,儲能設施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保障新能源穩定持續發力,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存儲、調峰、調頻、調相等儲能應有的能力才能得到有效發揮,而在未來可見的趨勢下,大容量、長時、安全穩定會成為市場篩選儲能技術的硬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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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宣部侯紅亮
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