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始終都是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積極參與者,長期用實績展現氣候行動擔當。
▲12月8日,COP28“中國角”舉行題為“攜手城市氣候行動,引領綠色繁榮發展”的城市氣候合作對話會。該對話會由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共同主辦。 圖為福州市政協主席劉卓群、煙臺市市長鄭德雁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唐家富等與外方代表參加對話會。主辦方/供圖
自11月30日開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進程已過半,截至本報發稿時,多項有關氣候行動和減排方面的承諾達成,包括中國、美國等近120個國家簽署《全球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承諾》。中國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從1995年首屆柏林氣候大會,到1997年京都氣候大會簽署《京都議定書》,再到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達成《巴黎協定》,始終都是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的積極參與者,長期用實績展現氣候行動擔當。這一次,中國繼續向全球交出了亮眼的氣候答卷。
11月30日至12月1日,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在迪拜出席世界氣候行動峰會并發表致辭。丁薛祥指出,八年前,習近平主席與各國領導人一道,以最大政治決心和智慧達成《巴黎協定》,開啟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中國一直重信守諾,為全球氣候治理作出重要貢獻。我們大力推進綠色發展。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超過51%。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穩居全球第一,保有量超過1800萬輛、占世界一半以上。我們深入推進能源革命。非化石能源裝機占比提高至50.9%。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燃煤電廠,供應了全球50%的風電和80%的光伏設備。我們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安排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專項資金超過12億元人民幣,支持廣大發展中國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中國行動
助力全球綠色轉型
12月2日,中美等近120個國家簽署了到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增加兩倍、能源效率提高一倍的《全球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承諾》。法新社指出,這一承諾無疑向各行各業釋放出“全球加速綠色轉型”的信號。
針對最新的可再生能源目標,能源基金會首席執行官兼中國區總裁鄒驥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在全球占比達1/3左右,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需要依靠中國做壓艙石。談及提高能效,他認為數字化和循環經濟是當前兩大抓手。
大規模增加風力、太陽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的使用,對全球到2050年達成凈零排放的目標至關重要。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我國多措并舉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截至10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再創新高,突破14億千瓦,達到14.04億千瓦,同比增長20.8%,約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49.9%,其中水電4.2億千瓦、風電4.04億千瓦、光伏發電5.3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0.44億千瓦。預計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將突破14.5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將突破10億千瓦。
對于中國的綠色發展腳步,能源轉型委員會主席Adair Turner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中國正以驚人速度發展可再生能源,這為全球減排貢獻了巨大力量。目前,中國已經是太陽能光伏、風能、電池和電動汽車技術的全球領導者,同時還很重視電力系統和重工業減排 。
對此,國網能源研究院研究員賈淯方向記者透露,電力行業是我國具備國際先發優勢的、為數不多的高端產業領域之一,能源領域的國際合作為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新空間,能源科技水平和利用效率提高對我國碳博弈能力持續提升有重要作用。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共識推動能源治理在全球治理體系中走向關鍵位置,深度參與打造綠色低碳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是提高我國全球治理能力的重要路徑。
行動雄心
應基于各國不同起點國情
氣候變化挑戰面前,人類命運與共,各方應增強共同應對的決心和能力。世界氣候行動峰會上,中方提出三點建議:第一,踐行多邊主義,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確定的目標和原則,加強團結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第二,加速綠色轉型,積極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動傳統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三,強化落實行動,充分兌現已有承諾,特別是發達國家應切實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以行動化愿景為現實。
“僅僅抱有好的意愿無法使溫室氣體排放減半。”12月6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西蒙·斯蒂爾再次強調行動的重要性,“如果我們將本屆氣候大會達成的協議看作完成財政和支持任務的標志,那這是在自欺欺人。我們還需要更多、更有力的行動。”
在COP28“中國角”開幕式暨“生態文明與美麗中國實踐”邊會上,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表示,《巴黎協定》確定了全球綠色低碳、氣候韌性、可持續發展的大趨勢。協定達成八年來雖歷經多重挑戰,但應對氣候變化全球努力與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充分說明了全球轉型創新勢頭不可逆轉。此次大會將完成對《巴黎協定》的首次全球盤點,評估協定實施進展以及實現協定目標的整體差距,為世界各國提供加速轉型與強化合作的機遇。
2015年,近200個國家的政府簽署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巴黎協定》,目標是將全球氣溫升幅與工業化前水平相比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到目前為止,平均氣溫已經上升了1.2攝氏度,2023年預計將成為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COP28將首次進行全球盤點,檢查各國在減排以實現控制氣溫上升承諾方面的進展情況,包括收集和分析有關各國政府氣候行動計劃、減排和做出調整的數據。
針對全球盤點,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COP28全球盤點減緩高級別會議上表示,全球盤點必須維護并落實《巴黎協定》,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和國家貢獻自主性,肯定各方做出的努力和落實協定的積極成效,發出團結合作、聚焦落實的明確信號。同時必須保障發展中國家發展權,在可持續發展和減貧框架下推進綠色公正轉型,并整體性推進氣候響應。行動雄心應基于各國不同起點國情,加強國際合作,支持發展中國家履約。
國際社會
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仍不足
全球氣候治理的挑戰之一仍然集中在資金方面。“只有在資金方面取得重大進展,才能收獲實質性的成果。”西蒙·斯蒂爾坦言,“資金是氣候行動的巨大推動力,氣候談判必須將資金置于核心位置。”
對此,國網能源研究院研究員夏鵬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全球氣候治理的基石。碳減排作為公共物品,有存量和增量的雙重性,存在“搭便車”挑戰,要兼顧歷史和未來,要兼顧公平與效率,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同于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同時面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應對氣候變化等多重挑戰。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應攜手共進,圍繞資金、技術、知識經驗分享等開展務實合作、承諾履行和支持兌現。
“富裕經濟體對氣候變化責任最大,他們向大氣排放了近80%的溫室氣體,是氣候危機的罪魁禍首。”氣候行動網絡全球政治戰略負責人Harjeet Singh在COP28期間對德國之聲網表示,“從歷史上看,富裕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遠高于其他國家。”
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資金缺口巨大是不爭的事實。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黨委委員、副院長龔和平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挑戰,但國際社會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援助仍然不足 。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推動能源變革的挑戰與困難更大,在資金、技術、產業、體制與國際合作等方面基礎相對薄弱,特別是在技術、資金等方面的缺口依然較大。總體來看,過去幾年,發展中國家得到的國際社會支持相對有限,不足以支撐其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目標。
根據國網能源研究院剛剛發布的《中國特色能源電力碳達峰碳中和道路》報告,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是世界經濟格局、國際權力結構和主要國家能源戰略綜合作用的結果。目前,全球氣候治理的碳減排效率與公平問題正愈發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