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舉行《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新聞發布會并就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9月18日上午,國新辦舉行《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布會,圍繞《意見》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意見》,9月6日已向社會公布。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張昕介紹,近年來,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迫切需要出臺一個與新形勢、新體制、新任務、新要求相適應,能夠引領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礦山安全生產領域綱領性文件,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在礦山安全生產準入方面,《意見》提出嚴格限制災害嚴重煤礦開采。一方面提高災害嚴重礦井開采規模,《意見》明確要求,停止新建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 這些煤礦產能規模過小,必然會嚴重影響企業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極易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另一方面提高自動化水平,《意見》明確要求,新建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原則上應按采煤掘進智能化設計,體現少人則安、無人則安理念。
同時,嚴格審批礦山安全生產許可。《意見》明確要求,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尾礦庫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由省級以上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不得下放或者委托。主要考慮,一方面落實國家關于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的相關要求,讓基層監管部門更加專注于檢查執法工作;另一方面這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省級監管部門在調動專家資源等方面有著更加明顯優勢,更有利于提升技術審查質量,嚴格安全把關。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裝備司司長薛劍光表示,《意見》專門對推進礦山安全依法治理作了突出強調,下一步將重點從三個方面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他表示,煤礦是安全生產重中之重,當前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上是平穩的,但是隨著開采強度、開采深度的增加,特別是各類災害耦合疊加,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和壓力越來越大。對此,合并修訂原來的《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出臺新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十分必要。
“目前,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已經列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我們正在加快立法進度,將在司法部和應急管理部的指導下,全力做好條例制定出臺落實工作。”薛劍光稱。
《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到,《意見》還針對礦山智能化建設專門作出部署。當前,全國共建有煤礦智能化工作面1400個,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礦達到730處,產能占比達到59.5%。但智能化建設總體水平還不夠高,存在部分地區和部分企業認識不夠到位、建設進展不夠平衡、相關標準規范不夠健全、部分技術裝備適應性還不夠強等問題。
《意見》重點從四個方面抓好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 完善法規標準,研究出臺《加快推進礦山數字化智能化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積極引導災害嚴重和高海拔等地區加快礦山智能化建設,推動災害嚴重礦井無害化、少害化開采,高海拔礦區遠程化低海拔作業。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 在產能核增、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等方面予以精準支持,重點推動智能化高標準建設、常態化運行,不斷提高智能化建設的安全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三是強化服務指導。 專題召開露天礦山智能化建設現場推進會,交流學習露天礦山智能化建設先進技術,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做法。積極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礦山和科技企業協同開展科技攻關,全力推動無人駕駛、智能鉆爆、新能源技術等在露天礦山廣泛應用。
四是選樹智能化礦山先進典型。 重點突出無人少人、數據融合共享、礦山智能化無人化駕駛、機器人研發應用等典型場景,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規模,遴選一批建設水平高、示范性強的自動化、智能化標桿礦山,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更多礦山走智能化高質量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