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公開征求《能源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指出,本辦法適用于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法認定的、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歸集并在“信用能源”網站公示的、能源行業相關主體失信信息的信用信息修復。
《征求意見稿》強調,本辦法所稱失信信息,包括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法認定的行政處罰信息、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其中,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并依據《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行為清單》將其失信行為分為輕微失信、較重失信、嚴重失信;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指列入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由國家能源局所認定的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開征求《能源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落實《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能源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信息修復工作,國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能源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傳真(010-88072770)或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的方式,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