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市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市場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推動哈密市新能源健康持續發展,進一步發揮哈密風光資源優勢,加快大型清潔能源基地建設,請各縣(區)發展改革委結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及關聯產業協同發展的通知》《關于加快推動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積極組織申報一批市場化項目(產業園區低碳轉型路徑申報的項目,由各縣(區)發展改革委統籌申報),推動區域新能源規模化、基地化開發。
其重點推進路徑包括規模化制綠氫、源網荷儲一體化、油氣增產擴綠、園區低碳轉型、服務抽水蓄能、煤電靈活性改造、自備機組轉公用、共享儲能和新型儲能建設。
(1)新能源規模化制綠氫項目,需明確綠電制氫建設方案,包括制氫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地點、總投資、主要設備選型、計劃開工及建成時間、綠氫消納情況等內容。
(2)以源網荷儲一體化方式建設的新能源項目,需明確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方案,包括新增負荷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地點、總投資、計劃開工及建成時間、項目最大用電負荷等內容。不得以尚未依法依規開工項目作為新增用電負荷。
(3)油氣行業增產擴綠配套建設的新能源項目,需明確油氣年度增產或所替代的油氣規模。
(4)產業園區低碳轉型方式申報的新能源項目,由園區申報并明確園區內新落地產業項目年度新增用電規模中綠電需求量、新能源項目建設主體等內容。
(5)服務抽水蓄能快速推進配套建設的新能源項目,需明確抽水蓄能項目的建設推進情況。
(6)以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方式建設的新能源項目,相應煤電機組應已納入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印發的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計劃。
(7)以自備機組轉公用電源、自備電廠綠電替代方式建設的新能源項目,需提供自備機組轉為公用電源、企業壓減自發自用燃煤電量已向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報備情況。
(8)以共享儲能和新型儲能建設路徑申報的項目,不配新能源規模,且共享儲能項目規模不小于5萬千瓦/20萬千瓦時(4小時儲能時長)。
具體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