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31日,美國財政部發布了關于電動汽車稅收抵免的電池采購要求指導意見。去年8月,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通脹法案,法案為在北美地區進行組裝的電動汽車提供高達7500美元的聯邦稅收抵免,但對汽車電池中的關鍵礦物、組件等來源有著嚴格的標準。上述法案也被稱為美國版的“動力電池白名單”。
根據指導意見,在關鍵礦物要求方面,要求電動汽車電池中至少有價值40%的鋰、鎳、錳、石墨和鈷等關鍵礦物,必須是在美國或與美國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中提取、加工或回收。這一比例將于2024年增至50%、并逐年遞增10%,到2027年需達到80%。
目前,符合條件的國家包括澳大利亞、巴林、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日本等,歐盟和英國尚沒有資格。指導意見為汽車制造商提供了確定是否符合資格的三步流程,包括明確電池中關鍵礦物的來源地;確定電池中哪些礦物符合通脹法案所規定的關鍵礦物;計算電動汽車電池中屬于關鍵礦物的比例。通脹法案還要求,電動車電池組件必須有一定的比例在北美制造或組裝才能獲得稅收補貼。這一比例在今年的要求是50%,到2024和2025年增至60%、此后逐年遞增10%,最終在2029年達到100%。同時,上述指導意見還將正負極材料定義為電池的關鍵礦物,而非電池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