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屆東盟+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能效與節能論壇于2023年2月17日閉幕。東盟+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能效與節能論壇是東盟+3機制下每年開展的四個能源合作平臺之一,會議期間各國能源部門官員就能源轉型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交流。為了幫助大家深入了解相關信息,在此與大家分享各國代表匯報內容。
論壇期間,馬來西亞可持續能源發展局(SEDA)介紹了馬來西亞能源凈計量計劃以支持馬來西亞可再生能源發展。
1.馬來西亞能源凈計量計劃
2.光伏投資商業模式
01 馬來西亞能源凈計量計劃
為促進太陽能應用、降低能源成本,馬來西亞政府在2016年宣布了能源凈計量計劃(NEM1.0),符合條件的馬來西亞國家能源公司(TNB)用戶可在各自建筑物的屋頂上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實現自發自用,并將多余的能源出售給TNB。
此后馬來西亞在2019年宣布了能源凈計量計劃2.0,于2022年公布了能源凈計量計劃3.0,鼓勵更多的用戶安裝光伏系統,并將多余的發電量并網。
1.能源凈計量計劃1(NEM 1.0)
總配額:500MW
于2016年11月推出,首先消耗光伏系統產生的能量,余電售給TNB
2.能源凈計量計劃2(NEM 2.0)
于2019年1月1日推出,是對現有NEM 1.0的改進
通過NEM 2.0計劃,光伏系統產生的剩余電量首次以“一對一”補償基準送回電網
2020年12月31日,500MW的配額已全部分配
3.能源凈計量計劃3(NEM 3.0)
總配額:800MW
于2022年12月29日推出,并任命馬來西亞可持續能源發展局為執行機構
通過三種方式發放800 MW的配額,家庭用戶和政府機構分配的配額分別為100 MW,商業、工業、采礦業和農業的上網配額共達600 MW
適用至2023年12月31日
4.NEM 2.0與NEM 3.0對比
相比之下,NEM 2.0適用于安裝在停車場或地面上的光伏組件。而NEM 3.0適用于在同一場所內建筑物屋頂上的光伏組件,且由TNB供電。
截止2022年12月31日,NEM 2.0下批準5345個項目,配額達482.54MW,實際運營5146個項目,配額達458.06 MW。NEM 3.0下批準11505個項目,配額達518.28 MW,實際運營8887個項目,配額達239.43 MW。
02 光伏商業模式
1.購電協議模式
用戶將按照協議價格(低于TNB的電價)購買電力。
2.租賃模式
用戶每月支付固定金額作為使用光伏系統的租賃費用,租賃期結束后,該系統將由用戶持有。
3.可再生能源供應協議(SARE)
太陽能光伏投資者和用戶可與TNB簽訂可再生能源供應協議(SARE)。TNB負責管理太陽能PPA的計費和收費,用戶購買的太陽能電力將一同計費。
SARE的優點是:減少交易方的風險;納入轉讓契約,收入可轉移到銀行用于融資還款;提高了中小型企業PPA的銀行可融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