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煤炭產能穩定在15.6億噸/年以內、煤炭產量保持在14億噸/年,煤礦數量900座左右。
《規劃》提出,立足礦產資源以煤為主的基本省情,以“雙碳”目標為牽引深化能源革命,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到2025年底,山西礦產資源保障程度進一步提高,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規模發展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凸顯。
《規劃》提出,堅持礦山設計開采規模匹配礦區儲量規模的原則,明確重點礦種、重點礦區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提高大中型礦山占比。“十四五”期末,全省大中型礦山數量比例顯著提高,其中煤礦達100%。
根據《規劃》,山西到2030年基本完成資源型經濟轉型,礦業空間布局更加科學,戰略性礦產找礦行動取得重大成果,礦山規模結構優化合理,能源資源供給保障能力持續穩定,礦業綠色發展格局全面形成,礦產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到2035年基本建立健全穩定開放的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體系,打造優質完善合作共贏的要素保障環境,形成統籌礦產資源產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人民共同富裕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