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有色金屬產業結構、用能結構明顯優化,低碳工藝研發應用取得重要進展,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以上。“十五五”期間,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確保2030年前有色金屬行業實現碳達峰。
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能源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有關協會,有關中央企業:
現將《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有色金屬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是建設制造強國的重要支撐,也是我國工業領域碳排放的重點行業。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工作,根據《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結合《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圍繞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總體目標,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優化冶煉產能規模、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強化技術節能降碳、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建設綠色制造體系為著力點,提高全產業鏈減污降碳協同效能,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格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
堅持雙輪驅動。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完善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多措并舉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堅持技術創新。發揮技術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強產學研用協同,強化創新能力建設,推動有色金屬行業低碳零碳技術開發,增強關鍵共性技術供給,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
堅持重點突破。強化全流程、全過程碳減排理念,緊盯能耗量大碳排放量大的大宗品種、冶煉等關鍵環節、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脆弱重點區域,精準施策突破碳達峰瓶頸問題,帶動全行業能效和碳減排水平提升。
堅持有序推進。統籌考慮碳達峰工作與有色金屬行業平穩運行、保障有效供給、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關系,尊重規律,實事求是,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工作。
“十四五”期間,有色金屬產業結構、用能結構明顯優化,低碳工藝研發應用取得重要進展,重點品種單位產品能耗、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到24%以上。“十五五”期間,有色金屬行業用能結構大幅改善,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30%以上,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確保2030年前有色金屬行業實現碳達峰。
1.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堅持電解鋁產能總量約束,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辦法,研究差異化電解鋁產能減量置換政策。壓實地方政府、相關企業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嚴控電解鋁新增產能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生態環境部參加)
2.防范重點品種冶煉產能無序擴張。防范銅、鉛、鋅、氧化鋁等冶煉產能盲目擴張,加快建立防范產能嚴重過剩的市場化、法治化長效機制。強化工業硅、鎂等行業政策引導,促進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新建和改擴建冶煉項目嚴格落實項目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政策規定,符合行業規范條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清潔運輸、污染物區域削減措施等要求,國家或地方已出臺超低排放要求的,應滿足超低排放要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須同時符合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A級、煤炭減量替代等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引導行業高效集約發展。強化低碳發展理念,修訂完善行業規范條件,支持制定行業自律公約,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促進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優勢企業集聚。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鼓勵企業開展兼并重組或減碳戰略合作。推動有色金屬行業集中集聚發展,提高集約化、現代化水平,形成規模效益,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碳排放。(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產業協同耦合。鼓勵原生與再生、冶煉與加工產業集群化發展,通過減少中間產品物流運輸、推廣鋁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藝、共用園區或電廠蒸汽等,建立有利于碳減排的協同發展模式,降低總體碳排放。到2025年鋁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屬行業與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行業耦合發展,鼓勵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產業,實現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產業循環銜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低效產能退出。修訂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強化碳減排導向,堅決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依據能效標桿水平,推動電解鋁等行業改造升級。完善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引導電解鋁等主要行業節能減排,加速低效產能退出。鼓勵優勢企業實施跨區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推動環保績效差、能效水平低、工藝落后的產能依法依規加快退出。(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有色金屬行業低碳技術發展路線圖,開展余熱回收等共性關鍵技術、氨法煉鋅等前沿引領技術、原鋁低碳冶煉等顛覆性技術攻關和示范應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聯合開展低碳技術創新和國際技術合作交流。圍繞綠色冶金等重點領域,建設有色金屬低碳制造業創新載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大力推動先進節能工藝技術改造,重點推廣高效穩定鋁電解、銅锍連續吹煉、蓄熱式豎罐煉鎂等一批節能減排技術,進一步提高節能降碳水平。對技術節能降碳項目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應急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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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重點推廣鋁電解槽及氧化鋁生產線大型化技術、鋁電解能源管理關鍵技術、新型穩流保溫鋁電解槽節能技術,重點研發氧化鋁無鈣溶出、赤泥固碳除堿、鋁冶煉中低位余熱回收利用、原鋁低碳冶煉等技術。
銅:重點推廣低品位銅礦綠色循環生物提銅技術、綠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選裝備成套技術、氧氣底吹連續煉銅技術、銅锍連續吹煉技術、雙爐連續煉銅技術、陽極爐純氧燃燒技術、廢雜銅低碳處理技術,重點研發銅火法冶煉中低位余熱利用等技術。
鉛鋅:重點推廣鋅精礦大型焙燒技術、液態高鉛渣直接還原技術、以底吹為基礎的富氧熔池熔煉技術、復雜多金屬鐵閃鋅礦綠色高效煉鋅新技術、鋅二次資源萃取關鍵技術,重點研發難選冶難處理鉛鋅復合礦熔池熔煉、鉛冶煉低碳還原、氨法煉鋅、鋅加壓濕法冶金等技術。
鎂:重點推廣大直徑豎罐雙蓄熱底出渣鎂冶煉技術,重點研發鎂冶煉還原劑替代、再生鎂提純等技術。
硅:重點推廣大型礦熱爐生產技術、余熱回收發電技術,重點研發全密閉爐型、新型還原劑等技術。
其他品種:重點推廣短流程鎳冶煉技術,重點研發離子型稀土礦綠色高效浸萃一體化新技術、海綿鈦顛覆性制備等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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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燃煤窯爐以電代煤,提升用能電氣化水平。在氣源有保障、氣價可承受的條件下有序推進以氣代煤。推動落后自備燃煤機組淘汰關停或采用清潔燃料替代。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推動電解鋁行業從使用自備電向網電轉化。支持企業參與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氫能、儲能系統開發建設。加強企業節能管理,嚴格落實國家強制性節能標準,持續開展工業節能監察,規范企業用能行為。(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鼓勵消納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在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有序轉移,逐步減少使用火電的電解鋁產能。利用電解鋁、工業硅等有色金屬生產用電量大、負荷穩定等特點,支持企業參與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微電網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提高消納能力。鼓勵和引導有色金屬企業通過綠色電力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高于本區域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力爭2025年、2030年電解鋁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別達到25%、30%以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發展再生金屬產業。完善再生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引導在廢舊金屬產量大的地區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區域回收預處理配送中心。完善再生有色金屬原料標準,鼓勵企業進口高品質再生資源,推動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提高保級利用水平。到2025年再生銅、再生鋁產量分別達到400萬噸、1150萬噸,再生金屬供應占比達24%以上。(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構建綠色清潔生產體系。引導有色金屬生產企業選用綠色原輔料、技術、裝備、物流,建立綠色低碳供應鏈管理體系。對標國際領先水平,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價和認證,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推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提高有色金屬企業廠外物料和產品清潔運輸比例,優化廠內物流運輸結構,全面實施皮帶、軌道、輥道運輸系統建設,推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淘汰國四及以下廠內車輛和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基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開展工業產品綠色設計,引導下游行業選用綠色有色金屬產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統籌推進重點領域智能礦山和智能工廠建設,建立具有工藝流程優化、動態排產、能耗管理、質量優化等功能的智能生產系統,構建全產業鏈智能制造體系。探索運用工業互聯網、云計算、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技術加強對企業碳排放在線實時監測,追蹤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建立行業碳排放大數據中心。鼓勵企業完善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能源管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技術加強能耗監控,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升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統籌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工作,細化落實各項任務舉措。各地區要提高認識,壓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環保、節能、安全生產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落實措施。有色金屬企業要強化低碳發展意識,結合自身實際明確企業碳達峰目標和路徑,行業龍頭企業體現責任擔當,統籌兼顧企業發展和碳達峰需要,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做好行業表率。(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
(二)強化激勵約束。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支持有色金屬企業開展低碳冶煉、綠色化智能化改造。探索開展低碳績效評價,鼓勵地方對采用引領性綠色低碳新技術、新工藝的企業給予差別化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實行電解鋁等冶煉產品進口暫定零關稅。完善電解鋁、工業硅等進出口政策。研究將有色金屬行業重點品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通過市場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金融支持。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加強碳排放等信息對接,支持有色金屬行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轉型升級。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發展綠色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有序推動綠色金融產品研發,支持發行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金融創新產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有色金屬行業低碳發展相關的股權投資基金,推動綠色低碳項目落地。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健全企業碳排放報告與信息披露制度,鼓勵重點企業編制低碳發展報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監管機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標準計量體系。建立健全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的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標準計量體系。研究制定重點領域碳排放核算、產品碳足跡等核算核查類標準,低碳產品、企業、園區等評價類標準,低碳工藝流程等技術類標準,監測方法、設備等監測監控類標準,碳排放限額、碳資產管理等管理服務類標準。制修訂重點品種的能耗限額標準。建立完善有色金屬行業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標準體系。開展關鍵計量測試和評價技術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計量體系。推動建立綠色用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建立完善基于綠證的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及時調整更新各類能源的碳排放系數,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化。強化標準實施,完善團體標準采信機制,推進重點標準技術水平評價和實施效果評估,推動有色金屬行業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加強低碳標準國際合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公共服務。建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公共服務平臺,面向重點領域提供產業咨詢、碳排放核算、技術驗證、分析檢測、綠色評價、人才培訓、金融投資等專業服務,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結合有色金屬行業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碳排放核算、交易、管理等專業化、系統化培訓,加強碳排放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企業碳資產管理水平。鼓勵企業參與組建低碳發展聯盟等行業組織,通過技術交流、資源共享、產業耦合等方式推動協同降碳。(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示范引導。支持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企業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企業和園區給予支持,遴選公布一批低碳示范技術,培育一批標桿企業,打造一批標桿園區,為全行業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發揮輿論宣傳引導作用,傳播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加大低碳技術、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等典型案例宣傳力度,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行業協會支撐政府、服務企業作用,做好政策宣貫落實,通過多種形式增進行業共識,推動行業自律。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行業動態,積極回應輿情熱點和群眾合理關切,為有色金屬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