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CPI)發表的最新報告,公共和私人氣候融資在2011年至2020年的10年間幾乎翻了一番。然而,要實現巴黎協定的氣候目標,全球需要在2030年前將氣候投資增加至少七倍。
2019/20年度的年度全球氣候融資流量平均達到6530億美元,比2017/18年度增長15%。初步估計表明,2021年氣候融資額為8500-9400億美元,比2019-2020年的平均水平增長28%-42%,達到歷史最高水平。氣候融資的增長主要是由于電動汽車和相關基礎設施需求的推動,2021年電動汽車的銷量翻了一番創下新紀錄。
關于全球氣候融資的7項關鍵觀察:
1、在過去10年中,全球氣候融資幾乎翻了一番,2011-2020年間累計承諾了4.8萬億美元的氣候融資,即每年平均4800億美元。雖然氣候融資以7%的累計年平均增長率增長,但目前的增長水平并不能滿足1.5攝氏度的氣候目標。到2030年,我們需要至少4.3萬億美元的年度資金流(復合年增長率21%),以避免氣候變化的最嚴重影響。延遲投資只會進一步增加行動和應對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全球變暖的加劇,適應氣候變化所需的投資將大幅增加。
2、私營部門投資正在增加,但沒有達到低碳轉型所需的規模和速度。私營部門行為體,特別是管理著數萬億資產的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地承諾致力于凈零和可持續的目標,但尚不清楚這些承諾在多快程度上轉化為變化和實地投資。私人氣候融資的年增長率(4.8%)低于公共部門(9.1%),必須迅速擴大規模。
3、可再生能源融資取得了重大進展,而氣候適應和復原相關的融資則明顯滯后。可再生能源部門已成為一個成熟且具有競爭力的部門,其投資回報率是化石燃料的7倍。在擴大可再生能源投資方面,公共部門的支持尤其重要,可推動降低技術成本。電動汽車是增長最快的行業,部分原因是對該行業的持續政策支持;但其他關鍵部門,包括農業、林業、土地利用、工業、水和廢水嚴重滯后。
4、持續的化石燃料補貼仍然是實現全球氣候目標的障礙。例如,僅51個主要國家的化石燃料補貼總額就比2011-2020年間全球氣候融資投資總額高出40%。立即采取行動消除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包括補貼,騰出資源用于更可持續的投資。
5、優惠融資占氣候融資總額的16%。優惠融資對于管理與新興技術和市場相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至關重要,2011-2020年間優惠的氣候融資數量幾乎翻了三倍。然而,優惠融資在氣候融資總額中的相對份額仍然很低,不到5%。
6、76%的氣候融資是在國家內部籌集的,主要集中在東亞和太平洋地區(以中國為主)、北美和西歐,這證實了國家法規和政策環境的重要性。而中亞和東歐吸引了國內和國際氣候融資。
7、關于資金流動的數據正在改善,但對使用氣候融資的實際影響和結果知之甚少,而且私營部門以及公共部門融資數據存在不一致性,難以準確評估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