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時期是世界能源轉型的關鍵期,全球能源將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進,可再生能源將逐步成長為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能源;我國將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大力推進能源革命向縱深發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正處于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
《規劃》中提出了2035 年遠景目標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目標:
2035 年遠景目標
展望2035 年,我國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在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左右和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 億千瓦以上的基礎上,上述指標均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電力系統取得實質性成效,可再生能源產業競爭力進一步鞏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主要目標
錨定碳達峰、碳中和與2035 年遠景目標,按照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左右任務要求,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積極擴大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規模,“十四五”主要發展目標是:
——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占比超過50%。
——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 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目標。2025 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達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目標。2025 年,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太陽能熱利用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 萬噸標準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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