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來源:國家能源局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今年4月底,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7億千瓦,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29%。陸上風電、光伏發電成本快速下降,截至2021年底,二者平均度電成本較2012年分別下降48%和70%。但是,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 《實施方案》從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深化新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導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新能源發展合理空間需求、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等7方面提出21項具體政策舉措。 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按照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的要求,鼓勵煤電企業與新能源企業開展實質性聯營;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 “我國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技術可開發比重占全國的60%以上。在這些地區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是著力筑牢國家能源安全屏障、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舉措。”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農村可再生能源也正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載體,以風電為例,在中東南部地區按每個村安裝2至3臺3兆瓦風機,以村集體土地作價入股等方式,每年可為村集體增收約30萬元。 該負責人說,《實施方案》的一大特點是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新能源發展的難點、堵點問題,提出切實可行和具備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為新能源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例如,與傳統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較低,占地面積大。隨著新能源規模快速擴大,土地資源已經成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發展用地用海保障,通過明確用地管理政策、規范稅費征收、提高空間資源利用率、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等措施,推動解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用地困境。針對提高電力系統對新能源接網消納的適應性問題,《實施方案》則提出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著力提高配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等舉措。 支持新能源發展,還需要進一步發揮財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實施方案》提出,優化財政資金使用,研究將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完善金融相關支持措施等。 “下一步,我們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各項政策措施,并指導各地和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實施方案》落地見效,推進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優化組合、協同發展,在確保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持續推動新能源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不斷邁進。”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