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壓減”的對象是無業務、無貢獻、無法實現功能作用的“三無”企業,同時也強調了要合理區分、有效管控特殊目的公司、項目公司等。所以,在企業發展前提下的法人戶數增加需求,要予以滿足,并不在“壓減”范圍內。
日前,國資委“中央企業壓減工作‘回頭看’專項行動推進會”明確,為推動中央企業再瘦身、再優化,國資委已印發專項工作方案,啟動新一輪央企“壓減”(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工作。會議強調,新一輪“壓減”要聚焦特定企業,因企施策探索有效壓減方式。要及時清理無業務、無貢獻、無法實現功能作用的新能源行業企業。
新能源行業為何成為央企新一輪“壓減”的重點對象?這又將給央企新能源業務發展帶來怎樣的影響?
小公司數量激增推升央企管理成本
“新一輪‘壓減’針對的是所有央企,但不同行業的情況也會有所不同。國資委已了解各央企的基本經營狀況,重點關注對象、重點問題正是以這些基本情況為根據提出的。”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許保利表示,國資委提出及時清理無業務、無貢獻、無法實現功能作用的新能源行業企業,意味著央企在新能源領域中存在不少類似問題。
國內某大型央企企業管理部負責人指出,與傳統的大型火電、水電、核電項目不同,新能源項目往往體量較小。“傳統的大電源項目有時甚至需要舉全集團之力才能順利完成,但很多新能源項目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不大,成立一個幾十人甚至十幾人的小公司,幾個月就能搞定。”該負責人指出,特別是近年來屋頂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分布式新能源快速發展,項目零星分散、點多面廣,使得相應的企業法人戶數迅速膨脹。
上述負責人表示,企業法人戶數的增多,必然會增加公司的治理成本。“比如,企業風險控制的難度就會增加。分散的小規模企業有了大央企的背書,會更容易在地方開展工作,但在這一過程中,也容易滋生出一些打著上級公司甚至是‘集團’‘總部’名義越權行事的問題。”
“壓減”不會抑制企業正常發展需求
風險需要防范,但需求也確實存在。“我們的業務以建設施工為主,要到某個地方拿項目,大概率需要注冊成立新的公司,有時候沒有這個新公司幾乎就拿不到項目。”某央企工程部工作人員李某坦言,這些新成立的項目公司在某種程度上對于新能源業務拓展、運營管理等確有助益。
“企業增加法人戶數的需求是現實存在的。‘壓減’的核心目的是清理低效、無效的資產,防止在某些行業內無序擴張。‘壓減’是為了企業更高效地發展。”許保利指出,“壓減”的對象是無業務、無貢獻、無法實現功能作用的“三無”企業,同時也強調了要合理區分、有效管控特殊目的公司、項目公司等。“所以,在企業發展前提下的法人戶數增加需求,要予以滿足,并不在‘壓減’范圍內。”
在企業管理層級方面,前述國內某大型央企企業管理部負責人也強調,要以增強企業活力、降低管理難度、提升綜合效益為標準,梳理管理鏈條和流程。“壓縮層級是表面上的結果,本質上是為了益于企業發展。”
“有些企業為了便于在縣城甚至鄉鎮開發新能源項目,會將相應的工作下放給在當地既有的基層電廠。這些電廠熟悉當地環境,便于開展工作,這樣的操作有其合理性。但在開展新業務的過程中,不免要改變原有的管理架構。有的要增加管理層級,有的會新注冊一個同一層級的投資主體,但其實都是同一班人馬在做事。”上述負責人表示,在新一輪“壓減”過程中,關注并妥善處理好類似情況,做到既不增加企業的管理負擔,又能有效推進經營業務。
事實上,“壓減”工作的有效推進正在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據國資委消息,自2016年“壓減”工作開展以來,中央企業累計減少人工成本449億元,減少管理費用368億元;年化全員勞動生產率由44.6萬元/人增加到67.9萬元/人,提升比例超過52%。中央企業法人單位戶均資產從9.52億元增加到13.99億元,戶均收入從4.4億元增加到6.72億元,戶均利潤從0.23億元增加到0.45億元,增幅分別達47%、53%、96%。
杜絕粗放擴張考驗企業管理智慧
據悉,央企新一輪“壓減”工作的總目標是:下決心清理退出一批企業、優化整合一批企業、重點監控一批企業,進一步減少法人戶數,力爭將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管理層級控制在4級以內、大多數企業法人層級控制在5級以內。
日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中央企業壓減工作‘回頭看’專項行動推進會”上明確表態,公司力爭今年實現法人戶數0凈增,計劃壓減法人164戶。同時,公司將加大新能源產業管控力度。堅決清理退出空殼公司、項目推進無望公司,通過設立分公司、探索“一市(一縣)一法人”、建設大基地大項目等方式,控制新能源企業法人戶數過快增長。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未來,我國的新能源行業必將迎來快速發展,央企也勢必會投入到這樣的發展浪潮中。那么,如何把握好新一輪‘壓減’對新能源行業的要求?如何在發展過程中杜絕粗放擴張、提升整體運作效率?”前述負責人指出,這些都是央企需要面對的問題,也考驗著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