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總局重拳出擊
據有關文件顯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在向華能集團、大唐集團、國家電投、國家能源集團、華電集團收集3月1日以來,已經與上述企業簽訂動力煤中長期協議,在未完全履行長協的情況下,以高于長協價格銷售煤炭的企業信息,包括銷售企業名稱、長協價格、約定數量、履約數量,高于長協銷售的價格及數量,相關合同和發票等資料。
通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經開始出手整治一些陽奉陰違、不講政治、不聽招呼的煤炭企業,相關部門選擇在現在這個時間階段出手筆者認為應該有以下幾點考慮:
首先,前期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接連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2〕30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號公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等相關通知和意見,但截止目前來看總體上還是雷聲大雨點小,市場監督、監管不到位,造成當前市場實際執行出現偏差,部分地區煤炭銷售價格已經超出發改委規定的最高限價,為扭轉當前這種情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果斷出手,通過殺雞儆猴的方式,對當前煤炭市場形成強有力的威懾,防止當下以儆效尤的情況愈演愈烈。
其次,當前已進入5月下旬,隨著迎峰度夏的逐漸臨近,電煤日耗即將迎來全年高峰期,面對電廠需求逐漸增強的現實情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選擇在當下出手,是為后續迎峰度夏的到來做準備,提前凈化市場環境,更是防患于未然,免得后期價格更不好管控,威脅國家電力供應安全。
第三,近期國家發改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對煤炭價格調控監管的解讀政策,細化煤炭價格調控監管在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細節,客觀上壓縮了上游煤炭生產企業“閃轉騰挪”的空間,明令禁止了其中不少“套路”,對上游煤炭生產企業形成了較強的束縛和制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選擇在當下出手也是對上述煤炭企業的一種敲打和威懾,減少一些煤炭生產企業的“非分之想”。
筆者認為,在經歷了去年的煤炭價格大起大落的瘋狂行情之后,國家對煤炭市場價格的管控在逐漸收緊,國家相關部門在充分吸取去年政策監管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和教訓后,對煤炭價格管控也越來越從容、越來越精準,隨著監管的逐漸深入,煤炭市場又將迎來一陣狂風暴雨,筆者奉勸廣大煤炭從業者應該逐漸摒棄掙快錢、掙大錢的思想,更多的向煤炭市場競爭差異化、精準化方向轉變,通過不斷提升自身服務水平,來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競爭力,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維護煤炭市場的健康運行,只有這樣才能讓煤炭更好的回歸作為國家基礎能源的本質上來,最大限度的發揮煤炭在國家能源供應體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