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綱要》指出,探索建設風能、太陽能等氣象服務基地,為風電場、太陽能電站等規劃、建設、運行、調度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
《綱要》明確,強化氣候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氣候資源普查和規劃利用工作,建立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普查、區劃、監測和信息統一發布制度,研究加快相關監測網建設。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開發資源量評估,對全國可利用的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進行全面勘查評價。研究建設氣候資源監測和預報系統,提高風電、光伏發電功率預測精度。
《綱要》指出,實施海洋強國氣象保障行動。加強海洋氣象觀測能力建設,實施遠洋船舶、大型風電場等平臺氣象觀測設備搭載計劃,推進海洋和氣象資料共享共用。
此外,《綱要》還提出,提升能源開發利用、規劃布局、建設運行和調配儲運氣象服務水平。強化電力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和電力調度精細化氣象服務。將氣象服務全面接入城市數據大腦,探索推廣保障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防洪排澇、交通出行、建筑節能等智能管理的氣象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