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布關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通知提出,對新建煤炭利用項目,應對照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
對清潔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動企業減污降碳,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
依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對需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的項目,各地應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標桿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項目進行淘汰。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藝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發改運行〔2022〕5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市場監管局(廳、委)、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標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促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現發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理確定指標,充分發揮導向作用
對標國內外同行業先進水平,以及國家現行政策、標準中先進能效指標值和最嚴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確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統籌考慮實現碳達峰目標要求、促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便于企業操作實施等因素,參考國家現行標準中的準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國家政策文件明確的相關指標,科學確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基準水平。本文件將視行業發展和標準制修訂情況進行補充完善和動態調整,適時建立包括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水平等在內的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二、分類分批實施,滾動提升利用水平
對新建煤炭利用項目,應對照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清潔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動企業減污降碳,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依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對需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的項目,各地應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標桿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項目進行淘汰。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藝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三、完善支持政策,加快推動轉型升級
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大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市場調節和督促落實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重點向實施標桿水平改造的企業進行傾斜,培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領軍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效應顯著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落實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用裝備、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快企業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升級步伐,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整體水平。
各地方要充分認識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重要意義,立足本地實際,堅持系統觀念,尊重市場規律,細化工作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加快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助力推進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能源局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