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1日起,多個產煤省份密集印發主題為關于落實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結合各省實際,引導本省煤炭(動力煤)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紛紛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
除煤炭主產區產煤省份外,其他產煤大省基本都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秦皇島港下水煤、山西和陜西等省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本著省產煤炭與外調煤炭到燃煤電廠價格相近的原則,確定省產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
省內煤炭生產企業和燃煤發電企業要在省產煤炭價格區間內,多簽、簽實、簽長中長期合同并提高履約率,有效實現煤、電價格傳導,切實保障省內煤炭和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相關單位及時查處市場主體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內蒙古、陜西、山西等地于近日還都印發了部分省區進口煤應急保障中長期合同補簽工作的通知,落實到具體地區分解承擔全國部分省區的中長期合同補簽煤源,并且采取點對點直供模式。
2022年,受疫情、地緣沖突等因素影響,國際煤炭供需格局出現巨大變化,繼澳洲煤禁運之后,我國印尼進口煤量也出現大幅縮減,廣東、廣西、福建等省份煤炭供應出現較大缺口。1-3月份,我國累計進口煤炭5181.2萬噸,同比下降24.2%,其中3月份進口煤炭僅1642.3萬噸,同比降幅高達39.9%。綜合來看,在中長期合同補簽工作推動下,中長協的保障兜底作用進一步增強,同時主要產煤省份增產保供壓力增大。
這次的合同補簽,提前做好應對進口煤減量風險的地區除南方省份外,還有沿海其他省份以及東北地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