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8日,歐盟因綠色能源補貼標準不公將英國告上世貿組織。按照程序,爭議雙方將進行為期60天的正式磋商,若爭端仍舊無法解決,將由世貿組織仲裁機構進行裁決。專家指出,爭端很可能在世貿組織一拖數年,這將是一場持久戰。
爭端提交世貿組織
綜合外媒報道,英國的差價合約計劃在招標過程中,將“采用當地產品含量”作為評估標準,以此確定運營商的資格,向海上風電場項目提供財政政策支持。
據路透社報道,歐盟委員會認為,英國政府在為海上風力發電項目提供補貼時所采用的標準偏袒使用本國產品的項目。這嚴重違背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即禁止世貿成員國歧視進口產品從而支持國內產品。歐盟曾向英國多次提出過關切,但均未得到滿意答復。因此,歐盟將此爭端提交世貿組織。
雙方都不輕易讓步
“這是英國脫歐后與歐盟之間第一起訴諸世貿組織的案件,但不會是最后一起。”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閆瑾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英國脫歐后不再享有歐盟成員國的貿易條件,英國的做法實際就是鼓勵運營商首選英國本地產品,這有利于英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卻不利于從歐盟進口綠色能源產品流通。這將增加歐盟綠色能源的生產成本,勢必會減緩歐盟綠色能源的使用進程。
歐盟委員會發布聲明表示,英國政府此舉影響了歐盟綠色能源供應商的利益,其中包括許多中小企業,還可能會減緩綠色能源的使用,使歐盟向安全供應可再生能源轉型的進程更加艱難。
閆瑾表示,近年來,歐盟始終將發展綠色能源、清潔能源產業視為核心目標,大力推動“促進能源轉型”這一核心政策。2019年12月,新一屆歐盟委員會上臺后發布的第一個重要文件就是《歐洲綠色協議》。該協議指出,歐盟應當在2050年成為全球范圍內率先實現“碳中和”的區域組織,并提出實現這一目標的8項措施。“促進綠色能源發展”是其中的第2項措施,也是歐盟現如今工作的重點方向。所以,歐盟不會輕易在此問題上向英國讓步。歐盟與英國的爭端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解決前景不容樂觀
目前,歐盟與英國正在進行為期60天的磋商,這是世貿組織解決爭端程序的第一步。
“英歐雙方磋商結果不容樂觀”,閆瑾分析,在為期60天的正式磋商中,英國與歐盟不得不坐下來談判,交換各方關切。英國要扶持本國海上風能項目發展,歐盟則堅持維護歐盟各國綠色能源供應商的利益,雙方很難達成一致。“如果英歐糾紛無法有效解決,必然對雙方關系產生消極影響。”
分析指出,磋商期結束后,若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歐盟可要求世貿組織成立專家組對此事進行裁決。依照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規則,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滿意,均可繼續向世貿組織上訴,直至爭端解決。但由于美國的持續阻撓,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至今仍處于停擺狀態。
“未來,英國與歐盟之間的貿易摩擦和爭端還會逐漸增加。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矛盾,申訴至世貿組織是正常程序。”閆瑾說。
爭端提交世貿組織
綜合外媒報道,英國的差價合約計劃在招標過程中,將“采用當地產品含量”作為評估標準,以此確定運營商的資格,向海上風電場項目提供財政政策支持。
據路透社報道,歐盟委員會認為,英國政府在為海上風力發電項目提供補貼時所采用的標準偏袒使用本國產品的項目。這嚴重違背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即禁止世貿成員國歧視進口產品從而支持國內產品。歐盟曾向英國多次提出過關切,但均未得到滿意答復。因此,歐盟將此爭端提交世貿組織。
雙方都不輕易讓步
“這是英國脫歐后與歐盟之間第一起訴諸世貿組織的案件,但不會是最后一起。”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閆瑾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英國脫歐后不再享有歐盟成員國的貿易條件,英國的做法實際就是鼓勵運營商首選英國本地產品,這有利于英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卻不利于從歐盟進口綠色能源產品流通。這將增加歐盟綠色能源的生產成本,勢必會減緩歐盟綠色能源的使用進程。
歐盟委員會發布聲明表示,英國政府此舉影響了歐盟綠色能源供應商的利益,其中包括許多中小企業,還可能會減緩綠色能源的使用,使歐盟向安全供應可再生能源轉型的進程更加艱難。
閆瑾表示,近年來,歐盟始終將發展綠色能源、清潔能源產業視為核心目標,大力推動“促進能源轉型”這一核心政策。2019年12月,新一屆歐盟委員會上臺后發布的第一個重要文件就是《歐洲綠色協議》。該協議指出,歐盟應當在2050年成為全球范圍內率先實現“碳中和”的區域組織,并提出實現這一目標的8項措施。“促進綠色能源發展”是其中的第2項措施,也是歐盟現如今工作的重點方向。所以,歐盟不會輕易在此問題上向英國讓步。歐盟與英國的爭端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解決前景不容樂觀
目前,歐盟與英國正在進行為期60天的磋商,這是世貿組織解決爭端程序的第一步。
“英歐雙方磋商結果不容樂觀”,閆瑾分析,在為期60天的正式磋商中,英國與歐盟不得不坐下來談判,交換各方關切。英國要扶持本國海上風能項目發展,歐盟則堅持維護歐盟各國綠色能源供應商的利益,雙方很難達成一致。“如果英歐糾紛無法有效解決,必然對雙方關系產生消極影響。”
分析指出,磋商期結束后,若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歐盟可要求世貿組織成立專家組對此事進行裁決。依照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規則,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滿意,均可繼續向世貿組織上訴,直至爭端解決。但由于美國的持續阻撓,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至今仍處于停擺狀態。
“未來,英國與歐盟之間的貿易摩擦和爭端還會逐漸增加。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矛盾,申訴至世貿組織是正常程序。”閆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