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十大創新”“十強產業”“十大擴需求”2022年行動計劃,其中在綠色低碳轉型2022年行動計劃中提出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相關工作分工如下 :
構建全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 。出臺省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意見、碳達峰實施方案及2022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加快編制分領域分行業工作方案、保障方案,形成“1+1+N”政策體系。指導各市加快制定碳達峰工作方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有關部門、單位)
健全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 。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布局建設省級二氧化碳監測評估中心和監測站,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
做好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城市、試點園區爭取工作 。對照國家申報條件,選擇具備先行先試條件和基礎的、工作積極性高的城市和園區,加大對上匯報銜接力度,推動納入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城市和試點園區。適時組織開展省級碳達峰試點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引導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對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的省內企業,將其碳排放權納入抵質押融資擔保品范圍,支持企業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舉辦碳達峰碳中和國際論壇 。總結2021年碳達峰碳中和煙臺論壇舉辦成功經驗,舉辦碳達峰碳中和國際論壇,打造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展示交流平臺。(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委外辦)
其他節能減排等領域分工及行動計劃全文如下:
綠色低碳轉型2022年行動計劃
01 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降碳約束性指標和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不斷調整優化,綠色產業比重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6700萬千瓦,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明顯。
02 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1、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加大落后產能壓減淘汰力度,緊盯任務目標,實施清單化管理,確保全年整合退出地煉產能740萬噸、焦化裝置產能115萬噸,推動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鋼鐵產能應退盡退。(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2.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四個區分”要求,對“兩高”行業進行動態化監管,對新上“兩高”項目實施省級窗口指導并嚴格執行“五個減量替代”。出臺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3. 加大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力度。4月底前,出臺全省“兩高”項目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實施方案,制定“兩高”項目能效核定標準。開展工業技改提級行動,設立“技改專項貸”,推進“萬項萬企”“百園技改”,完善技改服務“一對一”診治機制,實施投資500萬元以上技改項目超過1萬個,工業技改投資突破5000億元。創建國家級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試點示范區,繼續支持淄博全國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
4. 大力發展環保產業。3月底前出臺關于加快節能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入實施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等重點工程,加快釋放節能環保產業市場需求。充分發揮省級國有資本在環境治理領域的重要功能作用,5月底前,完成省環保發展集團注冊登記工作。推進濟南、青島、淄博三大生態環保產業集群建設,力爭建設10家左右生態工業園區。大力推進清潔生產,開展10個左右園區和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試點并給予獎補。遴選6家左右第二批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有關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
(二)著力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5. 差異化高質量配置能耗指標。堅持“嚴控兩高、優化其他”,對“兩高”行業用能實行閉環管理,確保“兩高”行業能耗只減不增。落實好國家關于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要求,指導各市用好1500萬噸“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標,確保用于保障民生和非“兩高”重大項目。6月底前,修訂山東省能耗指標收儲使用管理辦法,盡快組織開展2022年度能耗指標收儲交易,保障重大產能布局調整等項目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6. 強化水資源節約利用。落實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治理,開展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完善提升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嚴格重大項目水資源論證。深化水價機制改革,推行節水獎勵制度,節水型社會達標縣超過75%。(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7. 加強土地資源高效利用。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完成國家“三區三線”劃定試點工作,統籌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實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動態管控。在重點區域內,推行“標準地”供地比例由30%擴展到全部工業用地。加強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全年新建高標準農田665萬畝,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農田168.5萬畝。(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8. 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推進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全年更新改造600萬千瓦以上。在確保電力、熱力穩定供應前提下,堅持“替代優先、先立后破”,合理布局建設大型高效煤電機組,有序推進小煤電機組關停整合,全年關停退出煤電機組200萬千瓦以上。接納省外電量達到1200億千瓦時。(牽頭單位:省能源局)
9. 大力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啟動“十四五”新一輪園區循環化改造,6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研究提出全省“十四五”具備條件進行循環化改造的園區清單,督促指導相關園區按照“一園一策”原則編制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10. 實施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工程。修訂發布《山東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將節能率提升至80%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年內新增綠色建筑1億平方米。加大裝配式建筑推廣力度,全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民用建筑30%以上。推進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動態清零,完成30個縣(市、區)建成區雨污河流管網改造清零,30%城市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個百分點。推動通道城市農村清潔取暖應改盡改,非通道城市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1. 實施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工程。年底前出臺全省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方案及加快推動“公轉鐵”實施方案,完成嵐山疏港鐵路工程、臨港鐵路物流園支線永鋒專用線等8個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及小清河航道主體工程,推進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水運轉移,進一步提升鐵路、水路貨運周轉量。年內建設完成10座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運輸工具,中心城區新增或更新城市公共汽電車(除應急救援車輛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車輛。(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12. 實施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普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應用配方肥及有機肥,開展地膜專項治理行動及秸稈綜合利用行動,加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力度,2022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穩定在95%和90%以上。大力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爭創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畜牧局)
13. 實施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年底前70%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創建成為節約型機關。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100萬平方米以上。進一步細化新能源汽車采購標準,省級機關公務用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備新能源汽車。2022年,全省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同比分別下降1.0%、1.2%、1.2%和1.4%。(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局)
(四)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14. 構建全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出臺省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意見、碳達峰實施方案及2022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加快編制分領域分行業工作方案、保障方案,形成“1+1+N”政策體系。指導各市加快制定碳達峰工作方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有關部門、單位)
15. 健全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布局建設省級二氧化碳監測評估中心和監測站,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
16. 做好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城市、試點園區爭取工作。對照國家申報條件,選擇具備先行先試條件和基礎的、工作積極性高的城市和園區,加大對上匯報銜接力度,推動納入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城市和試點園區。適時組織開展省級碳達峰試點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7. 引導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對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的省內企業,將其碳排放權納入抵質押融資擔保品范圍,支持企業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18. 舉辦碳達峰碳中和國際論壇。總結2021年碳達峰碳中和煙臺論壇舉辦成功經驗,舉辦碳達峰碳中和國際論壇,打造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展示交流平臺。(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委外辦)
(五)持續改善提升生態環境質量。
19. 抓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聚焦66項具體問題,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深入推進整改工作。實施督察整改清單化調度,開展省級點穴式專項督察,確保整改工作見底到位。(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20. 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嚴格移動源和揚塵污染管控,加快焦化、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啟動104家總投資60億元“兩高”涉氣企業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清潔運輸全鏈條的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21. 加大水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灣長制,深入推進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推動重點河湖水質實現持續改善。(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
22. 全力創建科學綠化試點示范省。制定科學綠化試點示范省建設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造林綠化空間適宜性評估,實施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加快推進沂蒙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尼山區域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及東營市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項目,全年完成造林10萬畝。(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六)積極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23. 積極開展全民行動。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深入開展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綠色低碳主題活動。積極推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綠色飯店等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24. 加強綠色消費引導。開展家電“以舊換新”集中促銷活動,對家電生產、銷售企業推出的節能、綠色、智能等特定機型,支持企業按每臺不低于200元給予補貼,相應回收的廢舊家電交由合規企業處理。2022年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項目,省級財政安排1000萬元給予扶持,提升廢舊家電拆解處理能力。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鼓勵國有企業采購使用節能環保產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25. 積極推行綠色生活方式。持續深化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嚴格落實城市生活垃圾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持續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出臺全省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作方案,推動有關市開展國家示范城市建設。加快再生資源產業園和回收分揀中心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03 推進措施
(一)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綠色票據、再貸款再貼現減碳引導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推廣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探索設立綠色金融專營部門或柔性團隊。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碳中和債等綠色債券。發揮好綠色金融研究院咨詢服務功能。持續推動威海市創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積極支持濟南市、青島西海岸新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山東銀保監局)
(二)強化綠色科技支撐。10月底前發布山東省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目錄,面向社會進行推廣和轉化。圍繞綠色低碳領域,加速布局一批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整合集聚優勢創新資源,加快突破一批原創性、引領性綠色技術。(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三)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統籌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資金,重點支持城鎮污水垃圾、危險廢棄物處置及重點領域水環境治理等。深入實施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按綠色發展相關性對企業實行差別化支持。探索完善生態文明財政獎補機制,支持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利用省級能耗指標交易出讓收入,支持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園區節能降碳工程和項目建設。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
(四)強化督導評價。3月底前,出臺山東省綠色發展綜合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建立年度綠色發展綜合評價制度。9月底前,經省政府審定后,向各市政府印發2021年度評價結果通報。(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