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逐步碳達峰碳中和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不斷用綠色能源替代傳統化石能源,那么1度綠色電力到底能實現多少碳減排?我國還缺乏相關的明確標準和計量方式,各排放主體也暫時沒有對應的碳賬戶。”
“我國的碳排放監測核查體系還需完善,報告與核查制度建立時間短,也需要進一步落實。”
“現階段,我國碳市場在市場影響力、政策銜接、法規建設等環節都需要進一步完善。”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期間,碳市場的建設與完善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話題。作為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創新實踐,我國碳市場建設及交易已經起步,全國碳市場首批碳交易去年正式開啟,首個履約周期去年底結束。那么,經歷數月運行,當前我國碳市場建設還存在哪些短板?代表委員又提出了哪些可行性建議?
- 基礎數據核算仍待完善 -
“作為能源消費者,特別是高耗能企業,如果使用了綠色電力,到底可以實現多少碳減排?”全國政協委員、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武鋼指出,國家層面應當盡快出臺相應的計算標準。
“以金風科技生產的風機產品為例,我們曾邀請專業人員按照相應的國際標準進行評估,在全生命周期中,風電的度電碳排放大約在7克左右,而火電的度電碳排放是740克-840克。換言之,使用1度風電的碳減排至少在700克以上。”武鋼表示,應盡早在各相關領域建立起類似的碳減排計量,“這是碳交易市場順利推行的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永林表示,要制定更加科學的核查和數據管理制度,加快構建和完善碳排放的監測報告核查體系,設定更加科學的實測值測算方法,強化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監管力度,增強對數據造假行為的懲罰力度,確保更加公平的數據統計環境。
在此基礎上,全國人大代表、樂山太陽能研究院院長姜希猛強調,相應數據的及時、公開、透明尤為重要。“目前,我國適用于減排項目的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最新版本仍為2019年版。近幾年,各地區每年的電網碳排放因子都在發生明顯變化,沿用2019年的電網排放因子數據將顯著高估相關機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不能反映中國電力系統轉型的努力和成效,不利于減排工作高效推進。”
不僅如此,姜希猛還表示,隨著碳減排持續推進,各相關方都希望獲得電力脫碳程度的更詳實信息,但目前,我國還缺乏獲取最新電網排放因子數據的正式渠道。
- 多領域互認尚未打通 -
要讓完善的基礎數據在碳交易過程中真正發揮作用,還需打通哪些關聯環節?
武鋼建議,可以參照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地方已有的試點經驗,推動企事業單位探索開展碳賬戶體系建設,形成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并打通綠色電力證書、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和碳減排之間的壁壘,實現綠色電力消費和碳減排數據統一科學管理。
“要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明確綠電、綠證和碳交易之間的關系,實現相關數據的貫通,打通互認的關鍵環節。”李永林表示,“要明確企業使用綠電要在碳排放量核算中予以扣減,激發其購買綠電的積極性。”
對于CCER市場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接軌,全國政協常委、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則表示,要促進兩者進一步融合,推動地方碳普惠市場建設。“建議將企業用于配額清繳抵銷的CCER抵銷比例,從不超過5%提至10%,完善碳市場向新能源等產業的價格傳導機制。”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中化董事長、黨組書記寧高寧坦言,產業轉型升級和減碳過程中,確實需替代部分高排放、低產值產業,目前該過程比較緩慢。“要真正實施碳交易制度,通過透明的統計、估值、交易市場,使碳交易真正發揮作用,使新的、高產值、低排放產業能夠替代相對落后的產業。”
- 交易規模還需擴大 -
多位代表委員進一步指出,要通過碳交易實現產業升級換代,對碳市場的要求自然也要逐步提升。
據了解,2021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運行114個交易日,成交量1.79億噸,成交額76.61億元。
南存輝表示,當前全國碳市場參與主體和交易品種單一,僅納入了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其交易目的同向、風險偏好相似且具有很強的行業同一性。“要有序擴大全國碳市場交易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將石化、鋼鐵、建材等高耗能行業納入交易主體,以改善市場活躍度。”李永林也指出,要盡快明確其他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的時間及配額總量分配原則,提前預發免費配額,以便相關企業積極參與碳交易,提升碳市場活躍度。
李永林還強調,要擴大碳市場的交易規模、提升國際影響力,還要進一步開放機構及個人投資者進入全國碳市場,并降低入市門檻。同時,研究推出碳市場拍賣機制,以應對市場惡意炒作行為,調整短期市場供給,保持碳價相對穩定。南存輝則建議,通過金融創新盤活存量碳資產,適時增加碳期權、碳期貨、碳債券等碳金融衍生品,逐步完善碳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