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2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下稱《監管任務》)。其中提出,2022年將新能源安全開展專項監管納入三大專項監管之一,積極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區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動完善新能源發電安全技術標準體系。
《監管任務》明確,2022年推進電力安全專項行動、開展電力安全專項監管,結合風電、光伏發電安全事故分析,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安全專項監管,做好政策儲備,超前防范新能源快速發展帶來的安全風險,深入排查隱患,保證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同時在電網安全方面將研究“雙高”電力系統特性,探索源網荷儲安全共治的技術路徑,推進新能源并網安全評估工作;在發電安全方面,積極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區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動完善新能源發電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并加強電力保供期間煤電機組非計劃停運和出力受阻監管。
《監管任務》明確,2022年推進電力安全專項行動、開展電力安全專項監管,結合風電、光伏發電安全事故分析,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安全專項監管,做好政策儲備,超前防范新能源快速發展帶來的安全風險,深入排查隱患,保證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同時在電網安全方面將研究“雙高”電力系統特性,探索源網荷儲安全共治的技術路徑,推進新能源并網安全評估工作;在發電安全方面,積極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區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動完善新能源發電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并加強電力保供期間煤電機組非計劃停運和出力受阻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