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的通知
國能發資質規〔2022〕3號
各派出機構: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簡化優化許可條件、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資質〔2018〕102號)等行政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國家能源局對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有關工作規范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將修訂后形成的《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業務行政許可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行政許可流程規范>等四個文件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17〕1號)同時廢止。
國家能源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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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
政策解讀: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的通知》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