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豐滿(重建)等14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2〕8號
國能綜函安全〔2022〕8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豐滿(重建)等14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安監〔2022〕3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吉林豐滿(重建),四川上通壩,云南烏弄龍、里底,西藏瓦托5座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
二、同意廣東東山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三、同意湖北老渡口,廣西拉浪、麻石,重慶馬巖洞,四川波羅、三棵樹,甘肅炳靈、河口8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均為甲級。
四、請你中心會同相關派出機構指導督促有關水電站(尤其是乙級注冊的廣東東山水電站)運行和主管單位提高對大壩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加強人員配置和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完善大壩安全制度規程,做好大壩安全檢查和監測工作,按要求開展大壩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總體水平。
五、請你中心會同相關派出機構指導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制修訂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
六、請你中心會同相關派出機構指導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按計劃完成大壩安全定期檢查或竣工安全鑒定意見整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