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2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
國能發監管〔2022〕5號
國能發監管〔2022〕5號
各司,各派出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中能傳媒:
《2022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已經國家能源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集中人員力量,把相關工作任務落實落細。牽頭單位要對照《清單》內容,制定具體監管工作方案,明確監管目標、監管重點、監管措施和時間安排等。各單位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有效溝通聯系機制,局機關相關司要加大對派出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力度,通過監管工作例會、通氣會等方式講解相關政策措施和監管要求,為一線監管提供有力支持。
二、合理安排進度。各牽頭單位要按照《清單》要求盡早啟動部署相關監管任務,合理安排時序進度,原則上全部監管任務都應在上半年啟動部署,便于派出機構統籌安排現場監管工作。相關派出機構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優化現場監管事項,能合并的盡量合并開展,切實減輕企業和基層負擔。除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專項監管等個別任務外,其余監管任務都應在2022年底前完成。
三、堅持問題導向。各派出機構要加大現場監管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原汁原味反映問題,并嚴格依法采取責令整改、監管通報、行政處罰等方式處理問題。牽頭單位要及時對問題進行梳理匯總,形成問題清單,適時向局長辦公會報告。要強化問題督促整改,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監管司要加強統籌協調,密切跟蹤督促《清單》落實進展情況,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國家能源局
2022年1月12日
2022年1月12日
點擊下載:2022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