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是中國最大的碳排放部門,其中六成來自于煤電。報告根據不同省份的電力供需及煤電特點,提出了針對性建議。
吉林省煤電機組供熱為主、供熱期長,且煤電小機組多,應重點推動煤電的“熱電解耦”、供熱的“以大代小”和背壓機對抽凝機的替代。
甘肅的區域性煤電布局不合理,因此應優化煤電在西北全區域布局,按照就近原則將省內電力資源與周邊省份整合優化后配套送出。山西多山地,日照條件較好,風光資源和煤層氣豐富,應大力促進非煤電力的發展。
山東是重工業大省,應著力提高能效水平,通過降低電力需求增速來減少煤電需求。同時,從省內外尋求清潔電力替代煤電。
江蘇負荷變化波動大、峰值高,且有著較高的電價承受能力,適合利用市場機制推動需求側響應,實現削峰填谷,降低尖峰負荷對煤電的需求。
湖北是電力“大進大出”的省份,需要尋求政策突破,將三峽工程的部分電力留置本省使用,提高省內水電站發電水平,并利用特高壓輸送通道,提高外來清潔電力比重。
為了助力煤電優化,應加快完善煤電的配套政策和市場機制。在規劃層面上,報告建議建立“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相結合的電力規劃體系。先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分析各省市電力供需形勢、煤電發展現狀,制定各省市規劃;然后在各省市規劃的基礎上進行跨區輸電規劃;最后在國家層面進行總體布局優化,并“自上而下”對省市規劃進行調整,實現在全國范圍內煤電資源的優化配置。
在市場機制建設上,報告認為,應著力解決煤電為保障電力安全提供兜底功能的經濟性問題,確保煤電公正轉型。健全包括煤電在內的靈活性資源參與輔助服務的市場機制,按照“成本+合理收益”和“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確定煤電有償調峰和容量補償水平,兌現其靈活性改造和封存備用的合理價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