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推進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項目要求,嚴守“一體化”項目要求底線,突出“一體化”項目階段特點,把握“一體化”項目推進節奏。
按照“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的原則,優先實施存量燃煤自備電廠電量替代、風光水火(儲) 一體化提升,“量入而出”適度就近打捆新能源。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節奏,2021年度各省(區、市)試點開展的“一體化”項目增量電源并網容量應在本省(區、市)電力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內統籌平衡,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擴大推進規模。
具體來說,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應充分挖掘和釋放生產側、消費側調節潛力,重點通過引導用戶積極性,最大化調動(或發揮)負荷側調節響應能力,加強源網荷儲多向互動。同時,在合理范圍內,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可通過組織虛擬電廠等一體化聚合模式參與電網運行和市場交易,力求物理界面與調控關系清晰,劃出與大電網的物理分界面。
電力多能互補項目應強化電源側靈活調節作用,在不降低存量電源參與系統調節能力的前提下,重點通過挖掘配套電源的調峰潛力,激發存量電源調節積極性與潛力,優化配置增量調節性電源或儲能,進而實現各類電源互濟互補。
電力多能互補項目應就近、打捆,項目布局宜相對集中,與電力系統的連接方式簡單清晰,以此充分發揮規模化開發優勢、有效銜接各類電源建設進度、實現各類電源出力特性內部互補。
文件還指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開展“一體化”項目評估工作,與國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充分銜接,逐項論證明確“一體化”項目立項條件、消納條件、建設規模、接入系統方案、配套電網工程等,在充分征求相關電力企業意見基礎上,于12月底前擇優納入本省(區、市)電力規劃。
《通知》還明確,優先推進鄉村振興項目。發揮能源行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作用,優先考慮并重點推進相關脫貧地區“一體化”項目。
鼓勵重大創新示范。優先考慮含光熱發電,氫能制輸儲用,梯級電站儲能、抽汽蓄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新型儲能示范的“一體化”項目。
此外,“一體化”項目必須符合電力行業相關政策、規范、標準,滿足有關環保、安全等要求,嚴禁借“一體化”項目名義為違規電廠轉正、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拉專線、逃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