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格控制第一批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照2021年9月15日對我國生效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和《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4號),我國將逐步削減氫氟碳化物(HFCs)的生產和使用。為切實履行《修正案》,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嚴格控制部分HFCs化工生產建設項目、加強相關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新建、擴建附件所列用作制冷劑、發泡劑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產設施(不含副產設施),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已通過審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件所列HFCs化工生產設施,需要進行改建或異址建設的,不得增加原有HFCs生產能力或新增附件所列HFCs產品種類。
三、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 控制的氫氟碳化物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28日印發
附件
控制的氫氟碳化物名單
序號 | 代 碼 | 化 學 式 | 化 學 名 稱 |
1 | HFC-32* | CH2F2 | 二氟甲烷 |
2 | HFC-134a | CH2FCF3 | 1,1,1,2-四氟乙烷 |
3 | HFC-125 | CHF2CF3 | 五氟乙烷 |
4 | HFC-143a | CH3CF3 | 1,1,1-三氟乙烷 |
5 | HFC-245fa | CHF2CH2CF3 | 1,1,1,3,3-五氟丙烷 |
*HFC-32是《中國工商制冷空調行業第二階段(2021-2026)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管理計劃》確定的主要替代技術選擇方向之一。本通知僅適用于對HFCs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控制,不涉及HFCs使用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