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么是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其輸電價格是如何形成的?
答:跨省跨區專項工程,是指以送電功能為主的跨區域電網工程,和送受端相對明確、潮流方向相對固定的區域內跨省輸電工程。專項輸電工程屬于電網自然壟斷環節,其輸電價格難以通過競爭性方式形成,需要政府在成本監審基礎上進行定價。《辦法》明確規定,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實行單一電量電價形式,采用經營期定價法,即以彌補成本、獲取合理收益為基礎,按照資本金內部收益率對工程經營期內年度凈現金流進行折現,以實現整個經營期現金流收支平衡為目標,核定輸電價格。
問:現行定價辦法執行情況如何、發揮了哪些作用,目前存在哪些問題?
答: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委堅持“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持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在省級電網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之外,2017年底,出臺了《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試行辦法》實施以來,及時制定和調整了二十余條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對促進跨省跨區電量輸送、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發揮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時期,圍繞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將進一步加快,需要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實現更加有效的配置,對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同時,《試行辦法》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如監管期設置、重要參數選擇需要進一步明確,定價形式有待適應電力市場發展調整優化等,需要在總結實踐基礎上進一步完善。
問:此次修訂定價辦法主要完善了哪些內容,有何積極作用?
答:此次修訂,主要從七個方面對定價辦法作了完善:
一是建立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價格機制。在工程投運前核定臨時輸電價格;工程竣工決算并開展成本監審后,核定正式輸電價格;工程經營期內,每5年校核一次。
二是增加成本監審相關內容。明確材料費、修理費、人工費和其他運營費用等運行維護費的主要內容和具體審核標準。
三是明確專項工程范圍及單一電量電價形式。明確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范圍為以送電功能為主的跨區域電網工程,和送受端相對明確、潮流方向相對固定的區域內跨省輸電工程。輸電價格實行單一電量電價形式,以引導電網企業加強專項工程建設必要性、經濟性論證,提高投資效率,提升工程利用率。
四是強化輸電價格監管。明確經營期定價法及計算公式,收緊參數標準。完善并進一步收緊工程投資和資本金、折舊費、運行維護費率等參數設定;將經營期限從30年拉長到35年;設計利用小時按政府主管部門批復的項目核準文件確定,核準文件中未明確的,原則上按4500小時計算。針對核定臨時價格時部分參數無法取得的實際情況,明確核定臨時價格時部分參數的設定標準,對電網企業需報送材料作出規定等。
五是提升輸電價格靈活性。提出送受端明確、潮流方向相對固定且基本一致的多條專項工程,可采用“打捆”定價方式,以更好服務區域電力市場交易;參與跨省跨區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交易,如有多條專項工程輸電路徑且最優價格路徑已滿送,通過其他專項工程送電的,仍按最優路徑價格執行,以支持新能源更好跨省跨區消納;在專項工程輸電能力空余情況下,電網企業為提高通道效率增加電量輸送的,可按不高于工程核定輸電價格的水平執行。
六是強化細化激勵措施。在強化專項工程輸電價格監管的同時,細化激勵措施,如明確專項工程實際借款利率低于市場報價利率,按照實際借款利率加二者差額的50%核定,即50%由電網企業分享;實際線損率低于核價線損率產生的收益,由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按1:1分享。
七是明確定期校核機制和經營期滿后定價原則。每5年監管期滿后,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開展新一輪成本監審及評估。專項工程功能發生根本性變化、實際利用小時超出設計利用小時40%以上、實際成本或收入與核價時存在明顯偏差的,對輸電價格進行調整。專項工程經營期滿,按彌補正常運營維護成本的原則,重新核定輸電價格。
定價辦法修訂,進一步強化了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有利于發揮電價信號引導作用,促進專項工程合理規劃建設,提升專項工程利用效率;創新提升了輸電價格機制靈活性,強化了對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新能源跨省跨區外送的支持,將在支持新能源加快發展、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問:新辦法出臺后,是否要對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全部進行重新核定?
答:辦法發布之后,需要新定價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將會按照定價辦法規定進行核價。已經核定過價格的存量工程,近期暫不調整價格,符合定期校核條件的,將在進行定期校核后統籌考慮是否需要調整價格。但存量工程將在收入分享等其他機制上,按照本辦法執行。
問:新辦法還在哪些方面進行了創新?
答:新辦法第一次提出了對輸電權交易的探索,明確在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組織中,對具備條件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可探索通過輸電權交易形成輸電價格,以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在跨省跨區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升專項工程利用效率。這為下一步適應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需要,進一步提升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機制靈活性、促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預留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