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亟須大力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更好地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推動經濟能源環境高質量協同發展勢在必行。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能源環境協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國內外多個場合多次論述了經濟發展、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提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要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等科學論斷,為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徑。黨的“十九大”提出,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的30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分“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兩個階段來安排,每個階段15年。其中第一個階段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經濟能源環境主要目標要求包括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增長、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經濟發展實現由數量和規模擴張向質量和效益提升的根本轉變;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建立,生態文明制度更加健全。第二個階段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經濟能源環境主要目標要求包括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社會生產力水平大幅提高,核心競爭力名列世界前茅,經濟總量和市場規模超越其他國家,建成富強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擁有高度的生態文明,天藍、地綠、水清的優美生態環境成為普遍常態,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建成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習近平總書記的“兩階段”論述為經濟能源環境高質量協同發展指明了精細化和具體化路徑,“十四五”及中長期亟須加快低碳可持續發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能源高效率利用和環境高水平保護(“一低推三高”),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經濟需要、安全高效能源需要和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二、推動經濟能源環境協同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可持續發展理論強調經濟發展、能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三者之間應協調發展,經濟能源環境協同發展通過經濟子系統、能源子系統、環境子系統三大系統協調發展實現“高效益、低能耗、低排放”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實現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為“十四五”及中長期加快低碳可持續發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能源高效率利用和環境高水平保護(“一低推三高”)提供了科學支撐。
(一)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是跨越關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國發展的戰略目標。”從發展方式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從主要依靠資源消耗的粗放型向主要依靠科技創新的集約型轉變;從經濟結構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從資源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向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為主轉變;從增長動力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從要素投入向全要素生產率提升轉變。通過經濟高質量發展可以進一步促進能源安全高效利用、要素投入產出效率提升、新舊動能順利轉換,有利于破解能源環境等要素的瓶頸約束,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內在動力。
(二)能源高效率利用是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
能源安全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對國家繁榮發展、人民生活改善、社會長治久安至關重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問題,始終把能源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明確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戰略,有力推動了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實現“新兩步走”戰略的過程中,保障能源安全是關系著百年目標能否實現的重大基礎性工程,承載著支持經濟增長、實現生態文明、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任務。隨著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能源約束將進一步趨緊,經測算,我國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將增加能源消耗8000萬噸標準煤,破解能源約束的關鍵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過能源高效率利用可以引導各地政府正確處理好能耗“雙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可持續發展提供路徑指引。
(三)環境高水平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奮斗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全面闡述了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部署。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同時十九大報告提出到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生態文明全面提升的愿景,為未來中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指明了方向、規劃了路線。通過環境高水平保護可以增強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為可持續發展提供目標方向。
三、經濟能源環境三者之間相輔相成
經濟高質量發展、能源高效率利用和環境高水平保護三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隨著資源能源的日益緊缺和環境污染的日益加重,人們對經濟能源環境協同發展的認識日益加深,目前經濟能源環境之間的關系正在朝著高質量協同發展的方向穩步邁進。
(一)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能源高效率利用和環境高水平保護的支撐
從經濟增長模型來看,經濟發展既離不開資本、勞動力、土地、能源和環境等供給要素的投入,也離不開技術進步等創新要素的投入,能源高效率利用和環境高水平保護有利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能源短缺和環境污染無疑會制約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若對能源環境等要素供給質量和效率進行有效提升,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技術進步效果短期內難以顯現影響,短期內可能會導致經濟增長放緩,但放緩的幅度不大,通過創新驅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態環境保護水平,長期來看有助于進一步促進經濟高效益增長,符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永恒理念,與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的“低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高經濟效益”模式相吻合。若對能源環境等要素供給質量和效率不進行有效提升,一味地增加能源消費投入和環境污染產出,短期內可能會促進經濟增長保持在較高水平,但長期來看“高能源消耗、高環境污染、高經濟增長”的模式不可持續,隨著能源消費和環境容量的過度消耗,勢必帶來能源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承載能力達到或接近上限,經濟發展與能源環境之間的矛盾突出,將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瓶頸制約,亦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不相符。
(二)能源高效率利用離不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倒逼
從能源跟經濟環境的關系來看,能源的發展要以經濟增長和環境容量為前提,經濟增長和環境容量可以促成能源大規模開發和利用,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環境高水平保護有利于促進能源高效率利用。從經濟高質量發展來看,黨的十九大報告系統闡述了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基本理論,為新時代推動經濟發展效率變革指明了方向,對提升經濟運行效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效率”業已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高頻詞,隨著我國經濟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產業結構正在從高能耗高污染向低能耗高質量轉型,有助于促進能源結構更加清潔低碳,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更加經濟高效。從環境高水平保護來看,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把“綠色”作為“十三五”規劃發展理念之一,將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目標,綠色發展是在生態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能力的制約下,通過保護自然環境實現可持續科學發展的新型發展模式和生態發展理念,亟須補齊全面小康的生態環境短板,倒逼能源高效率利用。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需要淘汰一大批污染重、能耗高、技術水平低的企業,加快發展一大批綠色生態產業,優化升級一大批傳統產業。“十四五”及中長期推進能源經濟效率變革、能源利用方式轉變、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無疑是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必由之路。
(三)環境高水平保護離不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能源高效率利用的促進
從環境跟經濟能源的關系來看,環境是經濟發展的物質條件,是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空間,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能源活動將給環境帶來壓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能源高效率利用有利于促進環境高水平保護。從經濟高質量發展來看,按照“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經濟發展方式要求,亟須以直接關系到人們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的大氣、水、土壤污染問題為核心,切實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點依然是發展,只是發展的方式要改變,通過加快推進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新舊動能的接續轉換,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環境高水平保護,在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實現環境高水平保護,在環境高水平保護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再是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發展,而是實現“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生態高效益發展。從能源高效率利用來看,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能源行業亟須堅持把高質量發展作為根本要求,加快實現能源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切實扭轉規模數量型、粗放浪費型的傳統能源生產消費模式,同時把推進美麗中國建設作為責任擔當,深刻把握能源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著力推動能源綠色發展,堅決摒棄“黑色增長”,通過優化能源綠色供給結構,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環境質量需求。
(作者:國家信息中心 肖宏偉 溫志超,發表于《中國物價》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