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落實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我們為何要提出這些目標?如何實現?經濟日報記者專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能源咨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名譽主任杜祥琬。
中國工程院院士杜祥琬
■ “碳達峰”“碳中和”是立足于我國實際、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
■ 要力爭實現公平公正的能源轉型,讓能源安全保障與低碳轉型并行不悖
我國為何提出爭取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杜祥琬:“能源低碳化事關人類未來”已經是全球共識。“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能源革命,我們要從人類文明形態進步的高度來認識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是文明形態進步的基礎和動力。化石能源的發現和利用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使人類由農耕文明進入了工業文明,這是一輪全球性的能源革命。200多年來,工業文明在帶來巨大進步的同時,也產生了日益嚴重的環境、氣候等問題。現代非化石能源的巨大進步正在推動人類由工業文明走向生態文明,這是又一輪深刻的能源革命。
“碳達峰”“碳中和”是全球參與的世紀大考,是人類文明的趕考。中國不能落伍,我們要考出好成績,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由于煤炭資源豐富,火力發電是我國主要的發電方式。減少碳排放,會不會影響我國的能源安全?
杜祥琬:低碳轉型和保障能源安全并行不悖,我們要減少碳排放,能源不僅要保供,而且要有合理的增長。同時我們需要樹立新的能源安全觀。
能源安全很重要的一點是供需安全,要以科學供給滿足合理需求。目前,中國的能源供給,一方面是化石能源供給,另一方面要逐步倚重非化石能源供給。需要強調的是,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利用是我國自主可控的,這有助于提升能源體系的安全性。
我們要力爭實現公平公正的能源轉型,讓能源安全保障與低碳轉型并行不悖。我國能源結構偏煤,轉型有困難的一面,但這也恰恰說明在低碳轉型中,我們可以獲益更多。
我們要認識到,有地球,有太陽,就有可再生能源,豐富的非化石能源資源同樣也是我國能源資源稟賦的重要組成部分。重新認識我國的能源資源稟賦,對于確保國家長遠的能源安全、引導能源轉型具有方向性、戰略性的意義。
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難度大不大?
杜祥琬:“碳達峰”“碳中和”是能源革命的兩個里程碑。“碳達峰”不是沖高峰,而是走向“碳中和”的基礎步驟。“碳達峰”與“碳中和”,是有機聯系的兩個目標,它們的實質都是低碳轉型。中國的“碳達峰”曲線,要達到峰值然后穩定下降。
中國提出這樣的目標,符合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現在各發達國家已經達峰,我國到2030年前達峰;發達國家承諾了最晚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我們根據自己的國情承諾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碳達峰”“碳中和”是立足于我國實際、經過努力可以實現的目標。
當然,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確實不易。現在我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可以倒逼我們“補短板”,加快轉型。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從哪些方面努力?
杜祥琬: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謀劃最優的戰略路徑。
我認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抓住九個抓手。
一是“能源減碳”與“藍天保衛戰”協同推進。
二是把節能提效作為降低碳排放的重要舉措。
三是電力行業減排,建設一套以非化石能源電力為主的電力系統。
四是交通行業減排。逐步建成美麗中國脫碳的交通能源體系。
五是工業減排,做好產業結構調整,通過技術進步,減少工業碳排放。
六是建筑節能,包括建造和運行。
七是循環經濟。各種廢棄再生資源的利用有利于工業(例如冶金業)減碳。
八是發展碳匯,同時鼓勵CCUS等碳移除和碳利用技術。
九是將碳交易、氣候投融資、能源轉型基金、“碳中和”促進法作為引導碳減排的政策工具。
“碳達峰”“碳中和”是基于我國國情和科學論證的目標,將深刻推動經濟和社會進步及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能源、環境、氣候共贏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