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各地綠色電力消納量不斷提升。國網安徽電力發展策劃部規劃二處副處長趙鋒說,“十三五”期間,安徽新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裝機規模超規劃預期。全省風電、光伏裝機分別超過350萬千瓦和1350萬千瓦,完成規劃總裝機目標的155%。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裝機占比達30%,較2015年上升18個百分點,清潔能源比重顯著提升。
隨著裝機規模繼續增長,2020年安徽省新能源發電出力兩次突破800萬千瓦,并刷新歷史極值,最大達到878萬千瓦,較2019年最大值提升108萬千瓦,最大出力占當時負荷比例達到48.2%,占比為華東各省市最大。
2020年,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在寧波泛梅山多元融合高彈性電網建設示范區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省內首筆綠色電力交易。
國網浙江電力總經理助理李繼紅說,浙江創造性推出了“綠色電力交易憑證”,是新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積極探索,有效推動了新能源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2021年,浙江還將積極探索亞運綠色電力交易、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綠色電力交易等新的交易機制,浙江省能源局也將在2021年的相關工作方案中進一步明確鼓勵開展綠色電力交易。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信息數據中心主任郭雁珩、國網安徽電力經濟技術研究院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寶等認為,碳中和目標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成為必然選擇。
王寶說,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快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電氣化進程,因地制宜建立低碳或近零碳示范工程,加快重塑能源消費方式,推動形成以電能為主的能源消費格局;另一方面,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統籌好資源和市場、物理網絡和靈活機制的共同作用,圍繞可再生能源消納,推動政府、能源企業、用戶等各方加強協同,以合理轉型成本保障經濟持續增長和實現減排目標的平衡。
企業要實現碳中和,需要對企業所有可能產生溫室氣體的來源進行排放源清查與數據搜集,計算碳足跡,在此基礎上,通過使用綠色電力減少碳排放、碳交易等方式實現碳中和。
綠色電力消費是大勢所趨,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意愿比較低,這主要受觀念滯后、投入成本大、市場交易機制欠缺等諸多因素制約。
首先,綠色電力消費觀念相對滯后。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總裁孟萌認為,主觀上,綠色能源消費尚未完全深入人心,沒有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力,甚至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概念。企業的清潔能源消費意識不強,對開展電能替代等綠色電力消費的倡導未引起足夠重視。有些公司或機構僅僅是為了自我宣傳才支持綠色消費,得不到實質性獎勵,也就不愿為了消費綠色電力花心思。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除了一些節能環保意識強烈、承諾100%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大型跨國企業外,許多公司和個人不愿意主動消費綠色電力,為新能源的發展額外買單。目前有一些企業有購買綠色電力的意愿,動力來自于上游跨國企業對其的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對于不少有綠色電力采購意向的企業而言,綠色電力采購渠道不暢是目前存在的另一問題。隨著電改的深入和電力市場建設的推進,企業通過市場采購綠色電力的需求不斷增強,原有政策已經與市場脫節。目前僅有山西、遼寧等少數省份允許綠色電力進入電力市場,一些企業采購綠色電力的需求無法滿足。
其次,客觀而言,綠色電力消費成本相對較高,存在一定的價格劣勢。孟萌說,現在企業要用綠色電力,可以自建一個新能源電站,光伏也好、風電也好,周期很長,企業一般不愿意這么去做,當然也可以購買“綠證”,但這會額外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
郭雁珩說,作為綠色電力消費的唯一憑證,“綠證”未來將在構建“零碳排放”社會環境、建設“美麗中國”中發揮更大作用。但目前來看,“綠證”交易價格與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強度相關,單個“綠證”價格等于1000度可再生能源電量的補貼強度,并不是市場形成的價格,導致“綠證”價格普遍偏高且差異較大。“綠證”價格機制不靈活,價格偏高,進一步導致用戶通過采購“綠證”的方式實現綠色電力消費的成本過高,嚴重影響了“綠證”交易市場的活躍度。
再次,各類技術標準體系有待完善。業內人士認為,諸多綠色電力消費與雙控制度、碳核查制度政策尚未對接,影響了相關行業的整體清潔化變革發展。以港口岸電為例,有必要盡快制定港口岸電電網接入、平臺接入、檢驗檢測、運營運維等關鍵性標準,滿足各類港口岸電系統整體建設的現實要求。
此外,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財政、稅務等相關配套政策支持,以及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在送端的上網電價缺乏價格調節機制,影響了送、受電雙方的積極性,新能源綠色電力的消納等問題依然存在。
針對目前綠色電力消費存在的一些障礙,專家建議,不妨以“綠證”為突破口,通過完善制度設計,加大引導力度,拓展交易渠道、完善認證體系等措施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有關部門應研究制定綠色產品名錄,明確進入名錄產品在上游原材料生產、加工和運輸等過程中使用電力的綠色度要求,通過消費側產品約束帶動產業鏈企業綠色電力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