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已經形成一份《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就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2021年起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新建項目上網電價分類施策
征求意見稿顯示,今年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繼續按“指導價+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其中,指導價統籌考慮2020年各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和市場交易平均價分省確定。
具體而言,對于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無保障收購小時數的按合理利用小時數,下同)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國家確定的項目并網規模為基礎,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不得超過當地指導價;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新建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建【2020】426號)規定的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折算至每年的利用小時數確定。
至于另一類市場化并網的部分(即保障性并網規模以外的項目),新建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其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按當年當地指導價執行,不參與競爭性配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作為對比,去年的上網電價政策規定,對集中式光伏發電繼續制定指導價,對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5元。
這意味著從今年開始,大部分光伏項目都將告別多年來的補貼模式,真正迎來平價上網的大時代。
新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
明年不再補貼
另據征求意見稿,2021年納入當年中央財政補貼規模的新建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03元,2022年起新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此外,國家能源局批復的國家新能源實證平臺(基地)電站全發電量,上網電價按照電站投產年度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國家能源局組織實施的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于2019年和2020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10元執行;2021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每千瓦時1.05元執行。2022年1月1日后并網的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文件最后稱,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風電、太陽能熱發電等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在業內人士看來,今明兩年是國內光伏行業平價上網的關鍵年份。2018年前,國家鼓勵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市場競爭形成價格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2018年后,國家加快推進光伏發電上網平價工作。
對于如何完善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推動平價上網,正泰新能源一位管理人士認為,未來光伏電價應脫離“脫硫煤”概念,而更看重輸出的電能質量 。這要求明確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時的電能標準,企業可根據標準,核算技術成本,繼而推導出電價。這樣的定價機制才有助于企業在降成本方面發揮自己的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