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網時代福建吉瓦級寧德霞浦儲能工程(一期)EPC總承包(項目名稱)已由 霞浦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福建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明閩發改備[2020]J040036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國網時代(霞浦)儲能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國網時代福建吉瓦級寧德霞浦儲能工程(一期)EPC總承包。
2.2建設地點:寧德市霞浦縣長春鎮漁洋里村。
2.3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國網時代(福建)儲能發展有限公司建設GW級大規模儲能站之一,工程規模為200MW/400MWh,項目總投資約90000萬元。擬建儲能站采用戶內布置形式,站區豎向布置采用平坡布置,220kV /110kV線路從站區的北面電纜出線。
本招標項目主要包含:
(1)寧德霞浦儲能電站工程:本期建設規模為100MW/200MWh,共安裝960個電池柜,設置1.25MW/2.5MWh儲能子系統80套;220kV 240MVA變壓器1臺及其配電裝置系統1套。
(2)嵐后~霞浦核電施工變開斷接入儲能站220kV線路及配套光纖通信工程。
(3)嵐后220kV變電站霞浦儲能間隔改造工程。
2.4招標范圍和內容:
(1)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含概算)、電能質量評估、環評水保設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施工圖及竣工圖設計等。
(2)采購范圍包括并不限于:負責設計成品第三方評審的采購;負責所有約定設備材料的采購、檢驗等。
(3)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場地四通一平(含施工租地);站區道路、圍墻、電纜溝、站內建構筑物等土建施工;負責全站暖通、消防、防雷、接地的工作;完成全站輔助系統的埋管放線;施工水源、電源引接工程;提供設備吊裝所需的場地、道路并負責必要的拆除及恢復工作;負責全站所有設備材料的安裝、調試等,包括保護定值計算、系統調試、試驗檢驗、標準化驗收、竣工驗收以及整體項目移交等工程內容和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并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項目類別: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
2.7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200日歷天整體工程竣工投運。
2.8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和招標人提出的設計要求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2)工程物資采購(指工程建設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設備)的質量: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符合工程的有關規范和標準,進入施工現場設備、材料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3)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符合《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符合《電化學儲能系統接入電網技術規定》(GB/T36547-2018)和《電化學儲能系統接入電網測試規范》(GB/T36548-2018)的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其他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并通過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并能正常送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3.1.1投標人應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滿足或與本項目要求內容相符。
3.1.2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規定的資質:
(1)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監管辦公室頒發的承裝貳級、承修貳級、承試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滿足(閩電監資管〔2012〕134號)《福建電監辦關于省外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入閩施工監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根據《福建省住建廳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信息與工程招投標活動銜接的通知》(閩建辦筑[2016]8號)的要求辦理信息登記;
(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人員要求:
3.2.1項目總負責人可由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兼任。
3.2.2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2.3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不低于貳級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4以上擬派人員必須為投標人公司的在職職工(需提供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且不可兼任其它項目。
3.3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開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3.3.2近三年內違反招投標廉政準入規定;
3.3.3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的;
3.3.4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3.3.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3.3.6根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或被列入黑名單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
3.4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業績要求:
(1)至少具有1項兆瓦級容量儲能電站的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項目業績;
(2)至少具有1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EPC總承包新建工程投產業績(不包括擴建工程,不包括其他主體工程總承包中包含的升壓站等附屬工程)。
注:以上業績需同時提供,提供的業績由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提供的均可,并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文本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另外的聯合體,參投同一個項目。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聯合體協議書,對聯合體每一成員均具有法律約束,所有聯合體成員為實施合同項目共同和分別承擔責任。本項目聯合體牽頭人由設計方擔任。
(1)施工方資質: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監管辦公室頒發的承裝貳級、承修貳級、承試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滿足(閩電監資管〔2012〕134號)《福建電監辦關于省外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入閩施工監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根據《福建省住建廳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信息與工程招投標活動銜接的通知》(閩建辦筑[2016]8號)的要求辦理信息登記;
(2)設計方資質:設計單位應同時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本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派出(可兼任)。
(4)以上擬派人員必須為投標人公司的在職職工(需提供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且不可兼任其它項目。
3.6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報送資格審查資料,其他資格審查條件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持符合本項目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介紹信原件(加蓋公章)及被介紹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所有復印件皆應加蓋單位公章)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 3月23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 分(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本項目接受電子報名,采用電子報名的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將上述材料及購買標書匯款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后彩色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逾期不接受報名。)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及資料時須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等,否則不能購買招標文件及資料。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