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歐盟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意大利、波蘭、斯洛伐克、西班牙和瑞典)將在電池制造的四個核心階段(原材料開采、電池芯設計、電池組系統和回收供應鏈)投資創建新的解決方案。歐盟委員會在1月26日發表的一份聲明稱,歐盟的這些公共支出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和引發90億歐元(109億美元)的私有投資。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Maroš Šef?ovi?在日前召開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批準提供用于電池儲能技術和產品創新的資金
歐盟成員國將為至少42家中小企業的46個電池制造項目提供資助,預計一直持續到2028年。歐盟希望這些項目能在電池儲能領域開發新技術和新產品,如不同的電池和新的生產工藝。
在參與“歐洲電池創新計劃”的中小企業中,大部分都在德國開展業務,其中包括寶馬公司和特斯拉公司。而特斯拉公司的任務是研究和探索電池、系統以及回收和可持續性的新解決方案。參與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的其他公司包括ACIS、Green Energy Storage、Enel X和Fortum等。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可以與歐洲其他地區的大學和中小企業等150多個外部合作伙伴建立近300個合作關系。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Maroš Šef?ovi?表示,該項目將有助于革新歐洲的電池市場,進而提供創造就業機會等經濟效益。
在此之前,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底動用了32億歐元的研發投資,在比利時、法國、芬蘭、德國、意大利、波蘭和瑞典之間打造“泛歐”電池生態系統。早期的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旨在資助歐洲各國的17家電池行業參與者的項目。超過三分之二的資金用于德國和法國的電池計劃。
Šef?ovi?表示,到2025年,歐洲企業應該能夠生產足夠的電池,為至少600萬輛電動汽車供電。他說,“就在三年前,從全球范圍來看,歐盟電池產業幾乎還沒有出現。”
負責競爭政策的歐盟委員會執行副總裁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其合作政策基于以下信念:能源領域創新的經濟風險對于一個成員國或一家公司而言,實在太大了,無法單獨承擔,但是,接受國家援助的公司需要在歐盟范圍內產生“積極的溢出效應”。
歐盟委員會內部市場專員Thierry Breton表示,電池的價值鏈將有助于歐盟實現自己在清潔運輸和儲能方面的目標。他說,“通過專注于制造業創新,可以給我們電池行業帶來競爭優勢,創造急需的就業機會,減少對第三方電池產品的不必要依賴。總之,讓我們電池產業更具彈性。”
歐盟加大電池創新力度
迄今為止,歐盟委員會已撥出60億歐元(72.8億美元),通過兩個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來提高其電池制造能力,隨著近年來亞太地區主導了上游太陽能光伏發電,這成為了更主要的問題。歐盟委員會副主席Maroš Šef?ovi?于2017年成立了歐洲電池聯盟,并一直領導該團隊。
歐盟去年12月宣布計劃推出“世界上最廣泛的電池產品法規”,對從電池標簽到最大碳足跡和回收、價值鏈盡職調查以及第三方獲取電池信息的所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但分析師警告說。這一法規可能對亞洲電池制造商更為有利。歐盟從2024年7月1日開始,要求電池制造商提供碳足跡聲明,從2026年1月開始,他們將必須根據碳強度性能類別為其電池產品貼上標簽。此外,2030年1月,歐盟將對所使用的鉛、鈷、鋰和鎳制定最低回收含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