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供電問題一直伴隨著我國的電力工業發展而存在,有著復雜的歷史原因和現實需求。轉供主體和被轉供終端用戶的數量,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和產業園區化的加快推進,還在持續不斷的快速增長。然而,自2018年國家發現轉供電市場加價亂象嚴重并啟動治理以來,屢治不絕,越加越重,現已成為轉供電市場綜合整治的頑疾。
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的下半年全國共有40多萬轉供電主體 ,3400多萬轉供電終端用戶,隨著經濟的增長,這個數字也是在不斷刷新 。超過92%的轉供電主體收取終端用戶電價超過1.00元/千瓦時,有的高達2.30元/千瓦時,80%的轉供電主體沒有宣傳政府的降電價政策,85%的轉供電主體沒有降價措施,98%的轉供電主體沒有進行過電價電費測算,收費基本上都是估算出來的,70%的轉供電主體通過電費違規加價獲得了不菲的收益。可見我國的轉供電是個普遍的現象,且有其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性。
既然轉供電現象是不可避免的現實存在,并有著繼續增長的趨勢,那么就需要找準轉供電問題的關鍵癥結,并尋求解決辦法,趨利避害、疏堵結合,使我國轉供電市場步入依法合規、健康良性、和諧持續的發展軌道。
轉供電市場存在的關鍵問題分析
從2018年開始至今,國家和各地方政府為了達到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目標,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轉供電主體不規范行為進行了多輪次清理整頓、查處通報,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各相關部門的管理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由于轉供電市場點多面廣、群體龐大,致使轉供電終端電價的落實情況差強人意。那么我國轉供電市場存在的問題到底有哪些呢?
首先,在政府層面上。從國家發改委和各地方主管部門相關治理轉供電的發文來看,主要是被轉供終端用戶底數不清 和轉供電主體加價 等兩方面問題,問題定位非常準確、清晰。3400多萬被轉供電終端用戶基本上都是一般工商業用戶,其行業、產業歸屬以及用電量曲線等底數數據,是各級政府精準決策、施政所迫切需要的科學依據。更為重要的是,這么龐大的被轉供電終端用戶基本上都是中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生力軍和民生就業的重要保障。
其次,在行業層面上。各方說法不一,歸納起來就是“轉供電合法性”、“轉供電設備設施和計量裝置規范化”等法規和技術管理上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二十條“在公用供電設施未到達的地區,供電企業可以委托有供電能力的單位就近供電。非經供電企業委托,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向外供電。”之規定,既然供電企業已經同意轉供主體并網且給予了供電,有法律法規保障應該不是問題,要求供電企業依法合規的理順轉供電委托關系、規范技術管理即可。
第三,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層面上。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很多省份已經正式發文,放開了除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外的全部電力用戶進入市場。這時,人們突然發現,那些被轉供的3400多萬轉供電終端用電戶,由于長期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被電力體制改革所遺忘,甚至是拋棄,無法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因此,這是個必須而且非常緊迫的亟待解決問題。
第四,在配電資產投資層面上。業界也有認為配電資產管理體制、投資回收模式等等存在不順的問題,并且也給出了一些解決辦法。但是,如果在電力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再結合《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綜合來看,相關事宜都已有了明確規定,應該不是什么問題,依法合規行事即可。
綜上所述,歸納起來我國轉供電市場的關鍵問題主要有:終端用戶底數不清、轉供電主體加價嚴重、電終端用戶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 等三方面關鍵問題。
目前轉供電市場長效治理的主要方法簡析
自2018年以來,國家、各級地方政府以及電力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了多輪次治理轉供電加價問題專項行動,調動了各方面資源進行了摸排調查清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通報了一些典型案件,工作力度不可謂不大。在這種運動式的整治過程中,并且也探索嘗試了一些長效治理方法、措施和手段。
第一, 轉供電資產移交給供電企業。要求供電企業主動服務,發揮央企的社會責任,無償接收符合條件的轉供主體配電資產,盡快投資實現一戶一表改造和電網直供,一勞永逸的解決轉供電問題。這種將“轉供”變身“直供”的長效治理轉供電方法確實很好,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但是,由于資產移交、改造相當復雜,牽扯事宜太多,實施起來非常艱難、緩慢。況且,能夠符合條件實施資產移交的轉供電主體數量非常有限。只能解決一小部分轉供電主體的問題,并不是全面解決轉供電問題的方法。
第二, 推廣終端用戶轉供碼監督舉報。很多供電企業投資建設了“轉供碼”電價電費測算監督舉報平臺,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同時還利用各類媒體宣傳到戶,讓所有轉供電終端用戶明白知曉國家降價政策,旨在切實維護終端用戶的利益,并公布階段性查處違規加價的典型案件等等。但是,由于終端用戶的電費支出占房租、物業等總支出的比例較小,不愿意因小失大惹麻煩,所以“轉供碼”推廣的效果不盡如人意。況且,這種“事后”問題舉報查處的方法,在轉供電市場三個方面關鍵問題中,也只是對轉供主體加價這一個問題起到一點威懾作用,對于終端用戶的底數不清和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等最重要的兩方面問題,一點作用也沒有,只能說是權宜之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三, 轉供電主體改制為增量配電網。對于部分產業園區轉供電主體通過改制為增量配電網,按照增量配電網的有關要求向能源管理部門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開展配售電業務。雖然轉供電變身為增量配電網也是個很好的解決辦法,但是,這個操作過程更加復雜,還需要一定的專業團隊管理和操作,進一步增加了轉供主體的負擔。另外,增量配電網也還在試點推進的過程中,還沒有進入成熟的推廣階段,大批的轉供主體加入后,將導致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更加艱難。同樣,能夠符合條件改制為增量配電網的轉供主體數量非常有限,只能解決一小部分轉供主體的問題,也不是全面解決轉供電市場問題的方法。
所以,目前國家關于轉供電市場治理工作,基本還是采用運動式的專項整治行動為主,輔以緩慢的資產移交一戶一表改造。自2018年以來,各地方政府雖然組織了多輪次的專項整治行動,由于專項整治存在著覆蓋面有限、易復發,治理成本高、整體效率低等諸多困難,從而收效甚微。2020年10月,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的14個國務院督查組分赴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從督查情況看:“2018年至2020年,國家先后實施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再降低10%和工商業電價降低5%政策。但督查組在多地發現,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未將降電價政策紅利全面傳導至終端用戶。”加價普遍、加價嚴重。轉供電加價問題,屢禁不絕,越加越重,轉供電長效化、系統化、體系化、現代化治理手段和措施,迫在眉睫。
利用市場化技術手段,快速根治轉供電市場頑疾勢在必行
仔細分析我國轉供電市場的終端用戶底數不清、轉供電主體加價、轉供電終端用戶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等關鍵問題發現:其核心癥結是信息不暢 、關系不順 。
因此建議:利用“互聯網+轉供電服務”構建“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用信息技術“穿透”相關市場主體,理順關系,本著“真實數據,源自業務”的原則,以終端用戶用電服務的業務數據為基礎,暢通信息渠道,促進轉供電市場的科學治理 。政府相關監管部門建設轉供電價格規范治理應用平臺,用科技手段將電力企業與轉供電主體的委托關系、轉供主體與終端用戶的合約關系、價格政策、計費規則、繳交電費資金流以及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全部固化在平臺之上,通過“互聯網+”的信息穿透 和在線共享 ,實現轉供電價格規范治理及相關轉供電終端用戶用電服務的長效化、現代化科學治理和在線監管。這雖然是一個切實可行、科學高效的解決辦法,但是在實際落地實施方面必須充分考慮、仔細斟酌具體的方式方法,盡量避免各個市場主體間產生矛盾,盡最大可能達成和諧共贏。
整體思路 :嚴格遵照(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依托近年來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在現有的轉供電環節引入電力改革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通過市場的手段解決轉供電治理的難題 。政府基于“互聯網+轉供電服務”統一建設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 ,構建“政府搭臺、企業唱戲,市場主導、競爭有序,合法合規、和諧共贏 ”的轉供電市場長效治理和科學監管的良好生態。
1、政府搭臺、企業唱戲。政府在建設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時,建議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為視角,仿照供電企業和售電公司的運作模式,構建轉供電主體和售電公司的市場化價格及核算模型。轉供電市場引入售電公司參與后,將會打通轉供電市場的“最后一公里”,徹底改變轉供電市場終端用戶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的局面,將轉供電終端用戶變身為售電公司的用電客戶 。
2、市場主導、競爭有序。利用電改“售電側改革”(即售電業務放開,配售分離)等相關規則,將轉供電價格劃分為“配電價格”和“售電價格”兩部分。轉供電的配電價格本著“同網同價”的原則,執行國家核定的電力輸配電價,售電價格則由售電公司通過電力交易中心市場化競爭決定,讓市場主導終端用戶的最終用電價格 。同時,可參照國內汽柴油價格調整機制,逐步探索轉供電終端用戶目錄電價的市場化形成規則和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轉供電價格體系,以規避因電價“倒掛”現象逼迫售電公司退出轉供電市場的尷尬局面發生。
3、合法合規、和諧共贏。在引入“管住中間,放開兩頭”以及“配售分離”等國家相關電力市場化改革政策治理轉供電市場的同時,融入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其配套的細則、辦法等,將轉供電物業的共用部位、計量器具安裝、抄收委托、核量分攤、損耗管理、列賬要素、監督監管等要素要求,也固化于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中,相融并舉。即符合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求,合法合規,又能避免限價整改對轉供電市場的劇烈沖擊。達成和諧共贏、共謀發展、長效治理的目標 。
綜上所述,政府相關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建設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將電力企業與轉供電主體的委托關系、轉供主體與終端用戶的合約關系、價格政策、計費規則及相關的國家政策法規,全部固化在系統之上后,不但理順了轉供電委托關系,徹底解決了轉供電加價問題,還可以實時掌握了轉供電終端用戶的行業、產業歸屬以及用電量曲線等底數數據,為政府精準決策施政提供科學的數據依據。更為重要的是,轉供電市場化后,還解決了規模龐大的轉供電終端用戶長期游離于電力體制之外的尷尬局面,并促使其積極參與電力體制改革大潮之中,極大的提升了轉供電終端用戶的用電服務“歸屬感、參與感、獲得感”。
通過建設轉供電服務監管系統解決轉供電市場的三大方面問題,既不涉及繁瑣的配電資產處置,也不涉及復雜的增量配電網改制,細節操作交由售電公司通過市場化競爭手段消化處理,并且適合當前所有的轉供電主體治理,是全面、長效、快速整治轉供電市場的市場化技術手段。
作者系大秦電網首席信息官
大云網電改觀察專欄作者 王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