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一舉四得”,正抓緊確定達峰行動計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記者: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有什么重要意義?
黃潤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應對氣候變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負責任大國應盡的國際義務,這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我理解,“我們自己要做”,從國內這個層面,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工作是“一舉四得”的事:第一,有利于推動經濟結構綠色轉型,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高質量發展;第二,有利于推動污染源頭治理,降碳的同時,也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從而與環境質量改善產生顯著的協同增效作用;第三,有利于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第四,有利于減緩氣候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對經濟社會造成的損失。
記者:針對既定目標,我們是否已有時間表和路線圖?目前進展如何?
黃潤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抓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目前,我們已啟動達峰行動方案編制工作。
首先,我們將明確目標、壓實責任、嚴格監督,明確地方、行業的達峰目標和實施方案,并做到積極而有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其次,我們將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行動,大力發展低碳交通,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另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快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并逐步擴大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切實提升氣候治理能力。
污染防治攻堅戰要延伸深度、拓展廣度,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
記者:“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建議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如何理解“深入”的含義?“十四五”時期,有哪些思路?
黃潤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定力和堅強決心。這里的“深入”,我理解有兩層含義:一是觸及的矛盾和問題將層次更深、領域更寬,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更高,攻堅戰要延伸深度、拓展廣度;二是要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要創新和探索攻堅戰新的思路和舉措。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初步有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要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整體治理和系統治理。要堅持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結構等加快調整,更加注重源頭預防和以降碳為“牛鼻子”的源頭治理。要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追根溯源、系統治療,加強協同聯動,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種生態要素的協同治理,增強各項舉措的關聯性和耦合性。
二是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科學是基礎,精準是要求,依法是手段。精準治污,就是提高破解生態環境問題的精準度,做到問題、時間、區位、對象、措施“五個精準”。科學治污,就是把握好環境治理的科學規律,把握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切實提高治理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依法治污,就是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護,以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用法律的武器懲治污染犯罪。
三是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在關鍵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總的思路是“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提氣”就是以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進一步降低PM2.5和臭氧濃度,提升空氣質量。“降碳”就是降低碳排放,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強生態”就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修復和治理,強化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增水”就是以水生態改善為核心,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治理,增加好水,增加生態水,提升水生態。“固土”就是以土壤安全利用、強化危險廢物監管與利用處置為重點,持續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防風險”就是牢固樹立底線意識、風險意識,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生態環境風險。
四是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大環保”格局,實現從“要我環保”到“我要環保”的歷史性轉變。
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有基礎,將創新思路打法、統籌推進
記者:在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方面,將有何舉措?
黃潤秋:減污降碳協同,一有一定的法治基礎,2015年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專門增加條款,要求實施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二有體制基礎,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把應對氣候變化職能調整至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打通了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管控。三有行動基礎,近年來通過清潔取暖、壓減過剩產能等手段,大力推進污染物減排,協同推動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下降,積累了不少經驗。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創新思路打法,統籌推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在謀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繼續開展污染防治行動的同時,抓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計劃,牽住以降碳為源頭治理舉措的“牛鼻子”,統籌謀劃一批推動能源、產業等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
二是強化政策協同。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把發展非化石能源、削減化石能源消費量作為治本之策。加大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力度,推動公轉鐵、公轉水和多式聯運。選擇典型地區和城市,開展環境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示范。
三是強化工作統籌。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為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提供支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