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細則出臺蓄勢已久,國家多個文件鼓勵儲能和用戶可控負荷調峰資源參與市場,山西省內高載能用戶約占大工業用戶50%以上,市場基礎扎實,在科學合理的市場化補償機制激勵下,省內可控工業負荷、蓄熱鍋爐、儲能設備、電動汽車等用戶側資源參與調峰市場的意愿強烈,市場主體對相關實施細則的出臺期望值很高。山西能源監管辦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于2020年6月18日組織召開了用戶側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制定啟動會,成立了由市場運營機構、市場主體共同參與的起草小組,并特邀華南理工大學和上海電力大學相關團隊作為咨詢專家組,通過半年反復征求意見和不斷完善形成。該實施細則主要有五大特點,一是市場主體種類齊全。包括獨立儲能、獨立用戶、用戶側儲能、售電公司、輔助服務聚合商、獨立輔助服務供應商等多種市場主體,旨在充分挖掘各類調節資源,促進源網荷儲深度融合;二是交易品種豐富。在現有輔助服務市場日前組織報量報價、日內調用的基礎上,拓展引入中長期雙邊協商和掛牌交易機制,支持新能源企業和獨立儲能、用戶可控負荷市場主體之間“點對點”定向消納;三是調用次序合理。深調市場啟動后,優先調用社會效益和性價比更高的獨立儲能和用戶側資源,提高火電機組發電效率,節約調峰成本;針對執行峰谷電價用戶,設置不同補償價格區間,引導用戶改變用能習慣。四是基線負荷計算科學。基線負荷作為判斷可控負荷參與調峰響應的基準至關重要,本細則綜合近期歷史負荷、歷史同期負荷、相鄰時段負荷、不同日負荷率比等參數精準計算得出;五是補償分攤機制合理。根據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指標,科學計算發電企業和市場化用戶之間分攤占比,同時通過每個時段響應量和全天總體響應量兩個維度判斷用戶是否達到日前申報響應量,確保分攤公平,收益合理。
下一步,山西能源監管辦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和市場反映情況,做好監管和服務,進一步激勵和引導新興產業與技術發展,引導用戶側資源改變用能習慣,降低用電成本,有效釋放清潔能源消納空間,促進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