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煤炭上下游企業簽署中長期合同量7.4億噸,預計2021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簽約總量將超10億噸。
煤炭產運需銜接更加協調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黨委書記、會長梁嘉琨指出,近年來,隨著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逐步完善,煤炭產需銜接更加協調,市場配置資源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李云卿介紹,“十三五”時期,煤炭中長期合同覆蓋領域從電力行業擴大到了冶金、建材、化工等行業,供需雙方合同量保持在20億噸以上,全國履約率保持在90%以上。特別是今年,在疫情對煤炭供需造成較大沖擊的情況下,煤炭中長期合同執行率仍在95%以上。
以煤炭主產地陜西省為例。2020年,該省共簽訂煤炭產運需三方中長期合同1.17億噸,同比增長28.9%。陜西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2021年陜西省網上煤炭中長期合同量將同比增長10%至20%。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名譽會長王顯政指出,目前來看,中長期合同制度對于市場穩定效果良好,供需雙方都希望增加中長期合同數量,希望交易各方在維護好“基礎價+浮動價”定價機制的基礎上,針對市場價和長協價的價差問題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
同時,中長期合同價格始終運行在合理區間,為上下游穩定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紀委書記、新聞發言人張宏透露,今年前11個月,動力煤中長期合同價格穩定在綠色區間,均價為541元/噸,比2019年全年下降14元/噸。
國家能源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前11個月,該集團煤炭年度中長期合同均價為543元/噸,比市場價低約20元/噸,比2019年中長期合同價低12元/噸,對穩定市場價格起到了積極作用。
“煤炭行業利潤保持在合理區間,電力企業用煤成本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企業簽訂更多3年以上的中長期合同,這些是市場逐步成熟的表現。”李云卿表示。
李云卿指出,“十三五”時期,中長期合同制度由供需雙方發展到了產運需三方,信用監管機制逐步建立。今年的風險監管合同已全部被納入國家誠信履約保障平臺,合同履約機制進一步完善。
完善中長期合同制度需多方協調
與會代表同時指出,目前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在提高履約率、完善定價機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中煤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4月中長期合同價與市場價倒掛時,該集團長協用戶合同月度兌現率低于50%,但該集團仍堅持央企擔當,力爭全年中長期合同兌現率在90%以上。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下半年以來,火電企業持續大面積虧損,東北、西北、西南等地諸多電廠負債率超過100%,對煤炭價格的承受能力降低。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國內主要大鋼廠與山西焦煤集團、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等大型煤企的中長期合同兌現率仍維持在90%以上。但由于長協價格確定并無具體機制,如果長協價格長期與市場偏離,國內鋼廠出于成本考慮,易對中長期合同兌現存在一定抵觸情緒。另外,部分鋼鐵企業今年仍存在中長期合同量超過實際用量的“超訂”情況。如果企業大規模“超訂”,就會向市場傳遞出錯誤信號,可能扭曲供需關系。
李云卿指出,“十四五”時期要繼續堅持并不斷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比如,要進一步完善陸路直達煤的定價機制,完善信用監管機制;提高履約率,將年度中長期合同分解到月,月度履約率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約率不低于90%。
國家鐵路集團貨運部主任莊河指出,2020年,全國鐵路煤炭運量預計完成17.9億噸,基本達到上一年水平。2021年,國鐵集團將進一步增加煤炭中長期合同運量,增加煤炭中長期合同、直達煤合同運量,增加浩吉、瓦日等主要運煤通道中長期合同運量等。同時,對因企業主觀原因導致2020年中長期合同鐵路運量兌現率低于50%的情況,國鐵集團將根據違約程度減少合同運量。
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長魯俊嶺指出,當前,由于各種因素,冬季煤炭保供壓力增大,希望供需雙方積極簽訂中長期合同,穩定明年產煤、用煤預期,為穩定全年煤炭生產運營奠定基礎。
與會專家表示,煤礦安全與煤炭經濟運行息息相關,希望大型煤炭企業與煤炭用戶加強信用建設,執行好中長期合同,共同促進煤炭經濟平穩健康運行。歲末年初是煤礦事故易發期,近期部分地區煤價持續上漲,增加了部分小煤礦違法生產、超能力生產的沖動,事故防范任務十分艱巨,要持續推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化重大災害超前治理等措施,確保煤礦安全。